Digitale Plattformen für Chinas Industrie

中国工业未来的平台经济

中国希望最迟到2049年共和国成立100周年 之际成为科学技术创新领导者,在实现这个 目标的道路上,工业生产数字化起着重要的 作用。咨询公司高德纳(Gartner)估计,2018年 中国在IT技术领域的支出为3370亿欧元,其 中软件和数据中心设施的份额达到了320亿 欧元。据市场观察家称,到2025年,全球三分 之一,也就是41亿的工业物联网(IIoT)联接 将出现在中国。西门子(Siemens),SAP和博世 (Bosch)等德国公司也致力于中国的数字工 业平台。百度的Apollo是全球第一个开放源 代码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平台,已经有超过 130个企业合作伙伴,其中也包括了德国的大 型汽车制造商。 电子产品制造商海尔(Haier) 和阿里巴巴(Alibaba)共同开发的工业应用数 字平台也使用得越来越多。来自海尔的COSMOPlat 是私营部门中最成功的平台之一,已在 十二个行业中使用,从纺织业到电子业再到 陶瓷业,据称可以为35,000家公司的3.2亿终 端用户提供服务。消费者行为数据对于优化 工业生产和建立工业4.0至关重要。阿里巴巴 (Alibaba),腾讯(Tencent),华为(HUAWEI)和 百度(Baidu)等中国信息通信技术公司都可以 访问大量的互联网数据,这是一个巨大的优...

“到国外盲目投资是中国企业家的一大弱点”

在进入国外市场时,中国投资者往往面临着诸多挑战。郭育芳先生在欧洲有着近30年从事海外并购的经验,因此,他了解到了许多进展不顺的并购案例及其原因。作为一名律师,他清楚地知道企业家和顾问们的缺点在哪里。不过,他也看到了中德合作非常吸引人的一面。

中国国际影响力捍动美国霸权

世界格局将重新洗牌:遥远的东方世界正在迅速崛起,西方世界的“黄金时代”渐渐走向终结,中国在国际影响力步步摧垮着美国雄踞世界的霸主地位。目前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亚洲,而美国人口总数却不到全球人口总数的5%。40亿亚洲人民,其中包括三分之一来自中国的人民群众,要求参与到国际社会舞台来,发挥提高自身价值。中国远见卓识的规划未来,而西方世界的蓝图仍孕育在襁褓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只有企业及时应对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才能在当下更好的发展前行。
Zwang zur Zweigstellengründung in China?

中国强制设立分支机构?

几乎所有在中国大陆的企业都雇佣了外勤人员。对于需要大量实地工作人员的经营模式,正式注册的销售或服务分支机构的投资及维护成本也随之增加。企业需要通过这些分支机构才能在外省雇佣当地的工作人员。因此企业一般都会尽量降低这笔费用,或者让员工在家办公。然而,2021年8月24日出台的一项新法规要求企业原则上都要设立一个分支机构。 原则上,所有在中国的企业都需要营业执照,这样才能在中国各地从事其注册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然而,企业只被允许在其正式注册的企业地址开展业务。 如果企业在中国只有一个注册地址,那么无论经营活动是否应该或必须在外地进行,包括外勤员工在内的所有员工都必须在该注册地工作。员工禁止在注册地以外的地方从事永久性或长期性的经营活动。因此,以租用办公室或在其它地区、城市或省份部署销售人员为形式的“销售或服务分支机构”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无论员工在自己的办公室、租用的商业场所还是在家办公。 原则上在中国必须设立分支机构 自2020年年底以来,中国当局一直在对那些长期在外省未注册分支机构却雇用员工的企业加强管理。然而,中国目前还没有强制设立分支机构相关的明确统一的准则。因此,目前仍不清楚当局如何评判哪些属于正式注册地以外被禁止的永久性经营活动。这因省而异,且在很大程度上视个别情况而定。 例如,一家企业的服务人员在外省客户处安装一条生产线——即使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还是可能得到允许。而一家企业的员工在另一个城市或省份经营的服务型工作室可能从第一天起就是“非法”的。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提供的服务明显是无限期的。 地方当局之前往往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就形成了这种习俗:企业让员工在家办公或租用办公室,从而让员工在当地工作。然而,这些公司并没有为这些员工在当地设立自己的销售或服务办事处。 收紧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于2021年8月24日公布。该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生效,它规范了市场主体注册分支机构的义务。 注册分支机构的义务取决于该分支机构是否进行“经营行为”。然而,生效的法律法规并不包含这一术语的法律定义。若参照201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对“经营者”的定义,则“经营活动”包括所有“以营利为目的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此外,当局在实际中还考虑到分支机构是否进行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副业”。这包括广告、促销活动、以销售为目的的商品存储或展示,或为签署合同而向分支机构提供场所等。如果既借助“经营者”这一概念来理解“经营行为”这一概念,又参考当局对“副业”一词的解释,那么涉及到的范围将十分宽泛,从而登记分支机构的义务也十分普遍。尽管在本文发表时,法规尚未在国家层面生效,但一些省份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实施该法规。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了立法和政府做法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当局要求登记其经营活动。 由于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分支机构的期限往往太短,当局的要求往往导致企业不得不暂时停止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业务活动。今后可以预见,政府将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更严厉的立场,如发现未登记的“销售或服务分支机构",也将作出处罚。 当局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公司处以最高50万元人民币(约67,000欧元)的罚款。此外,当局可以责令关闭未注册的销售和服务办事处,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利润——如办事处的销售收入。为此,当局可以不经通知就进入办公室,复制文件并带走。而同时需要考虑到的是:违规行为也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替代方案? 因此,如果一个公司决定在中国投资,它应该从一开始就在其(财务)规划中考虑到设立分支机构是在全国进行经营行为的前提。虽然这不像成立一个独立公司那样昂贵,但确实会造成额外的费用。企业尤其该仔细考量,如何能通过最少的分支机构覆盖到中国最多的地方,或者与企业相关的部分。此时还应该注意的是,不同省份之间往往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 企业还应确认是否可以将业务直接分包给当地的服务商,或者服务和销售人员是否可以作为个体户,从而避免设立分支机构的义务。 人力资源服务商或“伙伴”公司往往会因此提出为企业雇用员工。 但要注意的是:这不仅会在公司法上产生问题,而且会在税法和社会保险法上带来麻烦。 总结 对于投资者来说,文中所述的局势进展意味着,如果企业业务有大量外勤经营行为的需求,公司未来应该考虑到设立分支机构的必要性,并在财务规划中考虑进建设和组织成本。但与此同时,也应研究委托当地服务供应商或雇用服务和销售人员作为个体户的可能性。
Symbolbild. Gavel und Geld.

德国再次收紧投资监管

通过该修正案,《对外贸易法》(AWG)将与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欧盟第2019/452号条例(“《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相适应,该条例旨在建立针对外商在欧盟境内进行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在欧盟层面对投资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或处以禁令仍属于各欧盟成员国的责任。 新冠疫情下投资保护成为焦点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大流行期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受到特别关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防护服、消毒剂、药品以及呼吸器的供应紧缺凸显了在危机时期为国民提供安全的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在受疫情影响而削弱的经济环境下,可能会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公司成为容易的收购对象以及新冠危机相关的工业领域的公司面临出售的情况。此类担忧目前对于研发新冠病毒疫苗或治疗药物的公司尤为明显。国际投资者对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的争夺赛已经开始。在新冠病毒大流行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要求其成员国保护制药行业的公司不受外国投资的影响,并在必要时修改国家法规,其中重点关注美国和中国。柏林在这方面已经做好准备,作为庞大的国家新冠疫情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柏林已经启动了新的经济维稳基金,通过该基金,德国政府可以参股德国公司以防其被外国投资者收购。但是,这样的“强心剂”可能只在极端情况下发生。预计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BMWi)将通过修改后的《对外贸易法》更加频繁地禁止交易。 《对外贸易法》以及《对外贸易条例》的主要修订 《对外贸易法》(AWG)和《对外贸易条例》(AWV)为审查在德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德国收紧外商在德投资政策,其中包括将特殊安全行业的投资审查门槛从外商投资者收购德国公司25%的投票权降至10%的投票权,并且将关键基础设施(例如能源供应商)纳入投资监管范围内。 迄今为止,若收购会对德国的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实际并且足够严重的危害,则可以根据《对外贸易法》第5条第2款采取《对外贸易法》第4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与非欧盟收购方收购内资公司相关的限制和负加行为义务。而从现在开始,根据《对外贸易法》的修正案草案,只需要对德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可能的侵害,而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与此同时,所保护的利益不再仅限于德国,而是延伸至整个欧盟及其成员国。此外,就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产品,不仅要审查其制造商和开发商,而且还要审查使用或改造此类产品的公司。联邦政府称,此项举措可以促成更具前瞻性的投资监管。 此外,该修正案草案将《对外贸易法》第15条第3款规定的“交割禁令”扩展至所有根据《对外贸易条例》(AMV)需要进行申报的法律行为。到目前为止,“交割禁令”仅适用于特定领域(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公司)的投资审查。相反,在《对外贸易法》修改之后,在审查期间,不能对跨部门领域(适用于所有行业)的负有申报义务的收购进行交割。该项新规定旨在防止“抢跑”,即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以及审查程序结束之前使其成为既成事实(如获得关键技术或安全相关的信息泄露)。 除《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外,联邦政府拟对《对外贸易条例》作进一步的调整和补充。特别是,应对《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第4条中所提及的“关键技术”进行定义和编目。例如,可能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生物和量子技术包括其中,在上述领域中,若外商收购股份比例超过10%,则存在申报义务并且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可能对其进行审查。在目前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不排除该目录将扩大至医疗健康领域或其他领域。 对新修订的评论 与近年来对《对外贸易条例》的修改一样,《对外贸易法》的第三次修订受到了商界的广泛批评。例如,德国工业联合会(BDI)、德国工商总会(DIHK)和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反对《对外贸易法》的再次收紧,并一致认为此举在当前全球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是错误的信号。不断涌现的新监管障碍正在削弱德国作为投资目的国的吸引力。尤其是在危机时期,比如眼下的新冠疫情,都凸显了全球经济之间的联系以及德国工业为能够保障充足的国民供应对开放市场的依赖度。 在未来,德国联邦政府将比以往更容易限制欧盟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并且通过目前所计划的法律修订干涉受宪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和私人自治。联邦政府早就表示要对“关键技术”采取与“关键基础设施”类似的限制规定,以便联邦政府未来能够在不通过立法机构的情况下扩大相关领域的目录。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实际和足够严重的危害”这一饱受争议且未予界定的法律概念,将预计转为对公共安全或秩序的“可能的侵害”这一更为模糊的概念。随着投资管制的一再收紧和审查标准的不断放宽,德国距离透明度和法律确定性也越来越远。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其判决中要求,为满足宪法的禁止过度原则(Übermaßverbot),干涉性的规范必须足够确定。《对外贸易法》修正案草案未对德国监管机构广泛扩张的衡量空间进行具体化,尽管这是宪法所要求的,而这可能导致法律争议。但是,比上述法律思考更为重要的是德国以此发出的政治信号。尤其是在中国,人们警惕地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因此,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不影响德国的国际声誉和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应当就审查标准颁布具体的指示。 结论:对并购实务的影响 对于并购交易实务而言,《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对相关各方都意味着不确定性。未来,在涉及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交易中,需要更仔细地审查收购交易是否属于《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条例》的适用范围,或者是否主动申请“无异议证明”。修订后,所有依《对外贸易条例》负有申报义务的法律交易在审查程序结束前为效力待定的状态。因此,必须更多并且更早地对该问题进行关注。德国正在跟随世界趋势,而投资审查将成为跨境交易中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Inflation

China mildert das Inflationsrisiko ab

Ein Zeichen für die Normalisierung sind die American-Football-Stadien; sie füllen sich. Bei den Renditen von Staatsanleihen war die Renormalisierung bisher eine Mischung aus zwei...

寻找并购对象的便利途径

德国的中小企业在海外享有极好的声誉。通过创新和可靠的产品,德国企业成功地在全球竞争中获得了市场份额的一席之地。为此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愿意参与到这个成功之中。德国与中国拥有密切的经济关系。双边的贸易额在2014年达到了近1540亿欧元,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10%。同时作为一个投资地,德国显著的优势:一流的基础设施、受过良好培训的专业人员以及杰出的法律框架条件,不仅仅只被中国企业家发现,许多外国投资者在过去的几年中,也认同这些优势并在德国投资落户。

应加强对支付宝(Alipay)和微信支付(WeChat Pay)的控制

据财新全球报道,中国中央银行提出了针对支付服务第三方供应商的新规定草案。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对非银行业的管控,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力。草案中所提出的管控措施的加强对于两家最大的供应商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一个是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金服集团的支付服务支付宝,另外一个是腾讯的微信支付。 根据Statista提供的数据,这两家供应商在2019年的综合市场份额达到了近94%。其中,支付宝占了中国所有移动金融交易的54.2%。微信占到了39.5%。作为比较:第三大供应商壹钱包(1qianbao)所占的1.5%简直微不足道。 进行调查的具体条件 新规定首次包含了关于供应商何时会成为调查目标的具体条件。例如,非银行支付服务提供商在市场份额达到50%或以上时会被认定为垄断。在这种情况下的所有的电子交易,不管是移动支付还是网上银行,都会被计入调查中。尚不清楚交易量或交易次数是否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支付宝作为最大的市场参与者很有可能在两种情况下都属于被调查的范围。毕竟它是中国最大的在线交易市场淘宝网(Taobao)的支付服务供应商。而微信支付至少也会受到监管调查。如果两家供应商共同占有市场份额超过50%,这个调查项目就会被引入。 这项草案尚未获得批准,在2月19日前还可以对此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但是,该草案一旦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不得不针对其市场地位进行反垄断调查。如果监管人断定,某一个供应商或者两个供应商都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力,那它们在极端情况下会遭受很大的打击。 对支付宝的怀疑 该提议显然是2019年底支付宝所受指控的结果。指控称,支付宝滥用其市场支配力迫使商家建立业务关系。在由此导致的调查中出现的亮点是支付宝所属蚂蚁集团在最后一刻被紧急叫停的上市计划。这也很有可能是该企业创始人马云失踪三个月的原因。在不久前马云通过视频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他在一次会议中对中国金融体系的批评也有可能是另一个原因。 法规形成障碍 新规定并不是央行第一次试图加强对数字支付服务供应商的管控。在2018年初,对于日益增长的金融稳定风险的担忧就已经导致了对各项规定的收紧。像商报(Handelsblatt)所报道的那样,由此引发的结果就是将最低客户备付金从12%提高到了42%。而那时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就已经以93%的共同市场份额占据了主导地位。各种新规以及由此产生的进入市场的障碍可能是为什么没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成功地坚持反对双寡头垄断的原因。 用央行数字货币应对支付宝及微信支付等 一个有可能在不摧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前提下应对其当前市场支配地位的措施就是在刚过去的十一月里宣布推出的数字货币。该央行数字货币(CBDC)将使得传统的银行机构能够与这些大型供应商进行竞争。
GTAI Arznei

Chinas Medikamentenmarkt wird moderner

Der Arzneimittelbedarf im Reich der Mitte steigt seit Jahren an. Ein wesentlicher Treiber ist die rasche Alterung der Gesellschaft. Deutsche Unternehmen aus der Pharmabranche...
财新PMI指数继续下降

财新PMI指数继续下降

中国财新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连续三次小幅下跌,现在处于自2020年6月以来的最低值。 中国的经济复苏在过去几个月里有所放缓。由财新编制并在中国备受关注的PMI指数从51.5降到了二月的50.9。PMI指数的定义是,大于50的值表示增长,小于50的值表示收缩。这表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但幅度轻微。 财新PMI指数的走势和国家统计局(NBS)的最新数据保持一致,他们最近公布了自己的PMI指数。国家统计局二月录得的指数为50.6,比一月的51.3有所下降。 二月份经济活动减少的情况并不奇怪,因为中国春节虽然会导致旅游活动或者购物行为增加,但与此同时,大多的企业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暂停业务。今年,新冠大流行期间的旅行限制可能也加强了这一指数的下降。 中国经济仍处于压力之下 正如财新PMI指数所表明的那样,中国经济由于受到新冠大流行的影响,各行各业都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对于中国产品的需求持续减少,出口也在萎缩。同时,物价指数在上升,随之而来的是通胀压力。相应的,劳动力市场也还没有真正恢复活力,因此,对劳动力的需求最近也一样有所下降。 官方机构强调了春节对中国PMI指数的影响,并期待三月起能有所恢复。而中国企业则认为,只有成功战胜大流行,情况才会有所好转。不过,他们还是认为机率是很大的。每个月录入的财新PMI指数也记录了对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期望。这个指数和德国的ifo商业景气指数一样,在二月升至2014年9月以来的最高值。

中国欧盟商会调研:COVID-19背景下的在华欧洲公司

大部分在华欧洲公司在2020年都实现了盈利。这是欧盟商会一项调查的结果,根据这项调查,有四分之三的受访公司在这一年业绩良好。因此,大部分的受访公司对未来在中国市场上的发展持乐观态度。 结果出人意料:2020年初中国欧盟商会和德国商会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一半的受访公司预计2020年的销售额将低于上一年。只有0.5%的受访公司认为有望增长。 而目前的结果显示,只有四分之一的受访者报告了销售额下降。相反,有42%的受访公司在2020财年实现了增长。 大约有四分之三的公司在2020年盈利,并与过去五年持平。在华欧洲公司做到了在困难时期做出相应调整并防止销售额下降。 欧洲公司愿意扩大在华业务 调查显示,欧洲公司希望在中国进一步立足。约有60%的受访者计划在中国市场扩大其业务活动。与上一年相比,相当于增加了8%。在中国的参与度继续保持强劲的势头——只有9%的受访公司正考虑减少当前及计划的投资。据欧盟商会称,这是自年度调查开始以来的最低值。总体而言,对在中国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的受访公司比例已经上升至68%。同期相比增加了20个百分点。 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给欧洲公司带来风险 为了防止因地缘政治发展和贸易壁垒导致的供应链中断,在华欧洲公司越来越依赖本地供应链。四分之一以上的受访公司计划继续将生产线集中在国内。同时,欧洲企业在与中国合作伙伴的合资企业中不断加强其地位。根据调查,有27%的受访公司计划增持股份,大约三分之二的受访公司打算收购其合资企业的多数股权和全部所有权。 这项针对585家受访公司进行的调查是与罗兰贝格(Roland Berger)咨询公司合作进行的。

“我们游刃有余”

相比西方国家的央行正加强货币调控和降息政策,中国央⾏认为目前所面临的⻛险还不需要更多的调控措施。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国央行,PBoC)⾏⻓易纲表示,“中国经济仍运⾏在合理的区间内。”他认为,中国的货币政策应继续保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