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folgsfaktor strategische Vorbereitung: Fusionskontrolle in China

战略准备是交易成功的要素:中国的合并审查

在中国获得一项交易的合并审查批准只需一个月——这是德国买方收购一家在中国运营的公司时在交易交割前对审查程序所需时间的设想。实际情况是,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审查,有关机构才决定批准交易。如果一项交易必须进行合并审查申报,则未经执法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批准不得交割,鉴于此,中国合并审查程序可能对交割时间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合并审查程序拖延较久,主要原因在于审查程序的特殊性,这些特别之处需要在实务中格外注意。 准备工作需要时间 合并审查申报的准备工作需要时间:执法当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并审查申报表要求提供与公司和交易相关的广泛信息以及详细的竞争分析。同时,全球和欧洲经济区的市场数据也需要计算并提交。否则,执法当局可能提出的极为耗时的数据提交要求。同时,当局一般还会要求提供第三方独立数据——因此如果您的中国顾问建议您进行“市场研究”,请一定不要感到惊讶。最后,全部文件都需以中文提交,而翻译工作也需要时间。 预审查阶段 提交合并审查申报后,程序还可能被进一步延迟:除实质审核阶段,中国合并审查还规定了预审查阶段。在该阶段,执法当局会从其自身角度出发检查申报是否完整。为此,当局往往会要求提供额外信息,在最坏的情况下,这一阶段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实务中可以注意到,执法当局的工作量(特别是在公众假期期间)对预审时间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预审查设置了内部时限:办案人员承担压力,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预审查。但如果实际情况不允许(见上文),实务中通常需要当事人撤回原申报并再次提交新申报,其后果是程序时限需要重新开始计算,并且已经过的时间期限在计算时会被排除在外。这又需要花费时间。 如果执法当局对材料满意,会以书面形式确认合并审查申请已完成。这时,实际审查阶段的时间期限才开始计算。正式审查阶段可持续长达180天,根据执法当局审查所需时间,审查最多可能包含三个连续进行的阶段:第一阶段(30天),第二阶段(额外90天)和第三阶段(额外60天)。 批准决定通常在第二阶段才会做出 在许多交易中,执法当局不会在第一阶段审查中就做出批准决定,而是要等当第二阶段才做出。无需经过各方当事人同意,当局就可以决定开启第二阶段审查。相反,第三阶段审查则需要各方当事人同意才可以开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般都会等待各方当事人申请才开始审查。通常,由于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保持良好关系对特定交易和未来的审查申报十分重要,因此各方通常别无选择,只能同意开启审查。 第三阶段审查中的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即使进入第三阶段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可能无法得出审查结果。根据我们的经验,当事人只能选择接受禁止交易的决定或撤回并重新提交申请。这会导致所有经过的时间期限清零,新的审查阶段重新开启,这样就又可能需要180天。当然,在新的正式审查之前仍然有一个预审查阶段。执法当局通常会在第三阶段结束时承诺,若当事人各方撤回申请,当局将很快接受新申请。 那么,实务中合并审查又有哪些具体特色呢? 第三方意见 多数情况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会因为反对某项交易而开启第二阶段审查。程序延期通常是因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需要征求第三方(如市场参与者、中国行业协会、其他相关中国政府)的意见。而这些往往不能获得及时合作。行业协会和其他当局内部存在层级制。仅批准一项已经形成的意见就要耗时很久。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关系对当局施加影响,会对程序很有帮助。同时,当局放假的时间(例如中国农历新年或黄金周)也要在时间规划时予以考虑。 执法当局内部层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部也有层级结构。负责的办案人需要得到其主管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其他部门的批准才能开启批准交易的投票程序。这之后,才能在通常每周进行一次的更高层级会议上对是否批准该交易进行讨论。如果会议的参与者同意批准,则必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签字。该程序同样需要花费时间。 其他司法管辖区 实务中,中国与美国目前的紧张关系似乎也可能导致对涉及美国公司的交易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此外,在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而言特别重要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内(如欧盟)同时进行的合并审查程序也可能对在中国的审查造成延误。在结束中国境内的审查程序之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常会等待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当局还可能征求当事人各方同意,主动联系欧盟委员会。例如,如果欧盟审查程序因义务承诺而延长,则在中国进行的程序也会受到影响。中国执法当局希望确保他们不会忽视任何相关方面,并会在必要时要求收购方对中国达成与对欧盟层面上一致的承诺。 合资企业 另一个可能特别耗费时间并给当事人带来负担的中国特色是,即使交易仅涉及直接收购一家在相关市场没有经营活动的生产型合资企业50%的股权,中国合并审查程序仍将合资企业的合资方作为完全申报义务人看待。这样,相关收购方就有义务负责将该合资企业中其他未参与交易、甚至反对交易的合资方的必要申报信息(如客户、营业额等)在时限内提交给执法当局。这一实际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会为不参与交易的第三方提供机会,使其能在交易中获得许多利益,因为如果不满足第三方要求,交易就可能整体受到阻碍。若果缺少不参与交易的第三方的有关信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很可能认为合并审查申报不完整。在这种情况下,一项全球性交易就不可能在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交割。同时,合资伙伴的市场份额在会以不利于收购方的方式在计算收购方市场份额时被考虑在内。这种做法急需改变。特别是,如果收购方在被收购股权的合资企业所处的市场的上没有经营活动,其收购不会改变相关市场情况,上述做法会对当事人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总结 如果在中国进行合并审查是公司交易的必要部分,交易合作伙伴应尽早针对需要进行的审查程序做好战略准备。特别地,对在中国进行合并审查的特殊之处以及审查的各个阶段需要特别注意并在时间规划上予以考虑。

经济形势 – 中国的复苏之路

2020年3月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经济在完全恢复之前还有一段路要走——但3月份的经济指标已经有了再次改善:制造业的采购经理人指数从2月份的历史最低点35.7上升至3月的52.0,从而略高于50的扩展阈值。服务业领域的指数从2月的29.6点升至3月的52.3。但是,整个2020年第一季度造成了中国经济的萎缩,国内生产总值(BIP, 译者注: GDP)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8%。这是自1976年以来的第一季度负值。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较2008/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似乎更低一些,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中国1月至3月的工业生产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4%。固定资产投资也是如此的情况,同比下降16.1%。(www.iwkoeln.de) 中国经济景气期望值有所上升 对于中国而言,经济情况改善的前景似乎正变得明朗起来。在欧洲经济研究中心(ZEW)和上海复旦大学4月份的民意调查中,经济景气期望值正在强劲增长。基于中国经济调查(CEP)的CEP指数有所上升,并显示出国际金融市场专家对中国未来十二个月的景气期望值,目前为36.5点,比前一个月高25.4点(2020年3月:11.1点)。然而,接受采访的专家们对2020年第二季度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预测也降到了仅2.0%,而之前还是4.2%。“国民生产总值预测的下降归因于第一季度令人难以相信的糟糕发展。而在第三季度,中国的经济表现应当会再次增长4.2%。”来自欧洲经济研究中心(ZEW)的高级研究员米歇尔·施罗德(Michael Schröder)这样解释到。此外,对2021年的增长预测降至5.1%,与上个月的预测相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在各行业层面反映出来的积极期望是有差异的:对重要工业部门(化学/制药,电子,机械工程和IT)的评估持续下降,而对汽车,消费/零售和建筑业则有更好的预期。 (www.zew.de)

博世领投禾赛

中国禾赛是一家激光雷达(LiDAR)技术领域的公司,在其C轮融资中共筹集了1.73亿美元。在光速(Lightspeed)和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的领投下,该公司刷新了激光雷达行业内迄今为止最高的单笔投资记录。共同投资者包括 安森美半导体(ON Semiconductor)、启明创投(Qiming Venture Partners)、德同资本(DT Capital Partners)和启元投资管理私人有限公司(Axiom Asia Private Capital)。激光雷达是与雷达类似的一种可进行光距测量和速度测量以及大气参数远程测量的方法。禾赛使用激光代替无线电波研发各应用领域内的产品,例如感知系统可用于自动驾驶车辆领域进行距离测量。
Belt & Road Initiative

中国优先:德国中小企业如何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

丝绸之路——听上去像一场奇遇之旅,让人不禁联想到异域香料、稀有材料、珠光宝石。通过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BRI),中国希望再创历朝作为世界贸易中心的辉煌。除贸易利益和经济发展外,资源战略以及地缘政治的争权夺利同样是重点所在,但重中之重还是金钱,大笔金钱。数十亿资金正预备着流入到集装箱码头、航站楼、铁路线、道路、发电站和炼制厂的建造中。预计不久就能达到起初计划的9千亿美元投资规模;在2020年之前,资金需求甚至可能超过7万亿美元。 数字,唤醒欲望。尽管德国目前还不在与中国签署合作协议的上百个国家之列,但其国内众多公司也希望能分到一块蛋糕。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对在华经商的德国成员公司所作的一份调查表明,2018年中有49%的受访者认为所谓的丝绸之路能对其产生积极影响。但目前为止,事实却事与愿违。十分之九的项目订单都分配给了中国公司——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 (MERICS)的最新数据如此表明道。 中小企业迄今受忽视 就算有德国公司能抓住机遇参与其中,也只可能是大型企业。例如,西门子仅在2018年就与中国国企签署了十多项工业4.0和能源生产方面的合作协议;德国施瓦宾的机械制造商福伊特(Voith)为重建巴基斯坦水力发电厂以2亿欧元的价格提供了三台470兆瓦的涡轮机以及机电设备,而水坝工程正是连接中国西部和瓜达尔港口的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想在传统中小企业中找寻类似的成功案例,只能落得徒劳无功的结局。当西门子为探讨全球范围内潜在的丝绸之路项目而经营着其“一带一路”北京工作小组时,小一些的企业却只有抱怨招标制度不够透明、缺乏公正的份。德国工商大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晏思(Jens Hildebrandt)时常批评,中小企业由于完全没有获取项目信息的渠道而难以参与其中。他要求,规划局应在网上清楚公布待承接的订单,并提供更多信息。 然而,历经之路极为坎坷。尽管透明度有希望得以提高,但迄今为止中国能在集体协议中规避固定的制度规则也并非巧合。相反,中国依赖双边协议。通过利用其经济及政治实力,这些协议通常都被附加上了严苛的条件。德国政府批评这种行为并希望欧洲能给出一个解决方案。但从最近中国和意大利签订合同一事看来,期盼的解决方案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遥遥无期。这使得中小企业越发狐疑不决——无论如何,机械制造商的积极评价在2019年四月下降至30%。 成功案例及行动建议 尽管有再多的猜忌怀疑,仍旧有个别不同的案例。例如,克诺尔集团在争取订单方面就略有收获。至少从该倡议中争取到了刹车产品的订单。该慕尼黑制动系统专家起初就是中国新一代铁路车辆制造的重要合作伙伴,此外还希望参与更多项目。 来自纽伦堡的基础设施服务商GAUFF GmbH & Co. Engineering KG同样也有丰富的中德合作经验。在一个作为海上新丝绸之路重要组成部分的非洲大型项目中全权负责质量及实施监控。而设计和施工则由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公司之一——中国道路桥梁公司(CRBC)把控。在非洲建立起的长期可靠、值得信任的形象以及与主要国家客户之间的相互信任是赢得订单的决定性因素。总而言之,可总结出四项对中小型公司的行为建议: 联手大型企业 尽管几乎只有华企能担任总承包商,但德国中小企业可以作为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合作伙伴主要通过联盟形式共同参与项目。最佳渠道是联合中国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合作伙伴,但作为西门子等全球玩家的分包商同样也能得到很好的机会。 构架政治网络 恰恰是那些已经在中国活跃的企业更有必要参与进政府的发展规划中并与地方决策者建立起关系网络。每个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常都掌握着项目信息,且大多时候也参与分配订单的任务。 寻求有的放矢 中小企业在有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参与的项目中拥有更多的机会。亚投行由于其国际结构——包括德国在内的许多欧洲国家已加入这一由中国成立的银行——能够确保招标的透明性。此次合作倡议的项目虽然并不享受优先权,但其潜在目标是提供信贷。 缔结利益联盟 部分公司加入了”一带一路”倡议德国联邦协会(BVDSI),以协调利益关系并更敏锐地捕捉招标信息。此外,还能对德国政策施压,使其密切关注新丝绸之路相关项目,从而为中小企业铺路,争取更多机会。   最后,大型发电厂、铁路路线或者机场所在之处很大几率都有德国参与。无论如何,德国经济有必要搭上”一带一路”倡议成功之帆——毕竟,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众多企业最重要的销售市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弗伦斯堡和罗森海姆之间的数据也同样反映出了增长趋势。运输速度的提升催生了新的价值链。公司无需额外经营工厂,而在德国就能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例如,保时捷最近通过货运列车每周两次将汽车从不来梅港运往中国大都市重庆,同样,戴姆勒也在试点项目中利用到了铁路。一艘货船需要五周时间,而通过铁路运输大约只需14天。 展望——为何向前看? 众多德国城市地区由于新的物流中心将其紧密相连而从中获益——杜伊斯堡尤为受益匪浅。作为新丝绸之路的终端,鲁尔区大都市在中国的知名度远大于柏林。中欧间约30%的贸易都经杜伊斯堡中转后再继续运往西欧各国。对于这个深受结构变化影响的城市来说,这无疑是个巨大的成长机遇。自2011年第一辆火车开通起,在当地驻扎的中国企业数量已翻倍至上百家。不久,在港口附近将成立一个由300多家企业构成的中德贸易中心,约可创造2000余工作岗位。 若蔚来电动汽车等华企现在在德国致力研发智能驱动系统,则有一丝古丝绸之路神话再现的感觉。毕竟,造纸术、印刷术或火药等重大技术曾今都是经由古丝绸之路从亚洲传播至了西方。
Symbolbild. Gavel und Geld.

德国再次收紧投资监管

通过该修正案,《对外贸易法》(AWG)将与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欧盟第2019/452号条例(“《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相适应,该条例旨在建立针对外商在欧盟境内进行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在欧盟层面对投资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或处以禁令仍属于各欧盟成员国的责任。 新冠疫情下投资保护成为焦点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大流行期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受到特别关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防护服、消毒剂、药品以及呼吸器的供应紧缺凸显了在危机时期为国民提供安全的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在受疫情影响而削弱的经济环境下,可能会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公司成为容易的收购对象以及新冠危机相关的工业领域的公司面临出售的情况。此类担忧目前对于研发新冠病毒疫苗或治疗药物的公司尤为明显。国际投资者对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的争夺赛已经开始。在新冠病毒大流行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要求其成员国保护制药行业的公司不受外国投资的影响,并在必要时修改国家法规,其中重点关注美国和中国。柏林在这方面已经做好准备,作为庞大的国家新冠疫情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柏林已经启动了新的经济维稳基金,通过该基金,德国政府可以参股德国公司以防其被外国投资者收购。但是,这样的“强心剂”可能只在极端情况下发生。预计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BMWi)将通过修改后的《对外贸易法》更加频繁地禁止交易。 《对外贸易法》以及《对外贸易条例》的主要修订 《对外贸易法》(AWG)和《对外贸易条例》(AWV)为审查在德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德国收紧外商在德投资政策,其中包括将特殊安全行业的投资审查门槛从外商投资者收购德国公司25%的投票权降至10%的投票权,并且将关键基础设施(例如能源供应商)纳入投资监管范围内。 迄今为止,若收购会对德国的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实际并且足够严重的危害,则可以根据《对外贸易法》第5条第2款采取《对外贸易法》第4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与非欧盟收购方收购内资公司相关的限制和负加行为义务。而从现在开始,根据《对外贸易法》的修正案草案,只需要对德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可能的侵害,而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与此同时,所保护的利益不再仅限于德国,而是延伸至整个欧盟及其成员国。此外,就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产品,不仅要审查其制造商和开发商,而且还要审查使用或改造此类产品的公司。联邦政府称,此项举措可以促成更具前瞻性的投资监管。 此外,该修正案草案将《对外贸易法》第15条第3款规定的“交割禁令”扩展至所有根据《对外贸易条例》(AMV)需要进行申报的法律行为。到目前为止,“交割禁令”仅适用于特定领域(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公司)的投资审查。相反,在《对外贸易法》修改之后,在审查期间,不能对跨部门领域(适用于所有行业)的负有申报义务的收购进行交割。该项新规定旨在防止“抢跑”,即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以及审查程序结束之前使其成为既成事实(如获得关键技术或安全相关的信息泄露)。 除《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外,联邦政府拟对《对外贸易条例》作进一步的调整和补充。特别是,应对《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第4条中所提及的“关键技术”进行定义和编目。例如,可能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生物和量子技术包括其中,在上述领域中,若外商收购股份比例超过10%,则存在申报义务并且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可能对其进行审查。在目前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不排除该目录将扩大至医疗健康领域或其他领域。 对新修订的评论 与近年来对《对外贸易条例》的修改一样,《对外贸易法》的第三次修订受到了商界的广泛批评。例如,德国工业联合会(BDI)、德国工商总会(DIHK)和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反对《对外贸易法》的再次收紧,并一致认为此举在当前全球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是错误的信号。不断涌现的新监管障碍正在削弱德国作为投资目的国的吸引力。尤其是在危机时期,比如眼下的新冠疫情,都凸显了全球经济之间的联系以及德国工业为能够保障充足的国民供应对开放市场的依赖度。 在未来,德国联邦政府将比以往更容易限制欧盟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并且通过目前所计划的法律修订干涉受宪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和私人自治。联邦政府早就表示要对“关键技术”采取与“关键基础设施”类似的限制规定,以便联邦政府未来能够在不通过立法机构的情况下扩大相关领域的目录。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实际和足够严重的危害”这一饱受争议且未予界定的法律概念,将预计转为对公共安全或秩序的“可能的侵害”这一更为模糊的概念。随着投资管制的一再收紧和审查标准的不断放宽,德国距离透明度和法律确定性也越来越远。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其判决中要求,为满足宪法的禁止过度原则(Übermaßverbot),干涉性的规范必须足够确定。《对外贸易法》修正案草案未对德国监管机构广泛扩张的衡量空间进行具体化,尽管这是宪法所要求的,而这可能导致法律争议。但是,比上述法律思考更为重要的是德国以此发出的政治信号。尤其是在中国,人们警惕地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因此,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不影响德国的国际声誉和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应当就审查标准颁布具体的指示。 结论:对并购实务的影响 对于并购交易实务而言,《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对相关各方都意味着不确定性。未来,在涉及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交易中,需要更仔细地审查收购交易是否属于《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条例》的适用范围,或者是否主动申请“无异议证明”。修订后,所有依《对外贸易条例》负有申报义务的法律交易在审查程序结束前为效力待定的状态。因此,必须更多并且更早地对该问题进行关注。德国正在跟随世界趋势,而投资审查将成为跨境交易中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中欧全面投资协议:双边并购新的希望

中欧全面投资协议:双边并购新的希望

经过7年的谈判,欧盟与中国的投资协定于2020年底达成。该协议将确保中欧经济伙伴之间的投资环境更加平衡。德国和中国企业都将从新的更具建设性的监管框架中受益。 尽管受到新冠危机影响,2020年欧盟与中国的贸易额仍持续增加,5860亿欧元的年贸易额也使中国超越美国,自欧盟成立以来首次成为其最大的贸易伙伴。这使得新达成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协定”)变得更加重要,通过其中包含的公平、促进贸易关系的规则,该协定对参与双边经贸的各方均为重要进步。 放宽市场准入 协定旨在减少中欧在市场准入方面现有的不对称问题。在中国,多个行业领域中严格的中外合资要求将被取消。特别是在制造业和汽车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行业,德国企业将可获得全面准入。同时,近几年中国已经逐步开放的金融服务行业内的中外合资及外资股权上限要求也将取消,包括银行、证券交易、保险和资产管理等领域。此外,中国还承诺解除医疗(私立医院)、环保服务、研发(生物资源)、电信和云服务、商业服务和国际海运等领域的投资限制。 对于德国企业来说,一半以上德国在中国的投资都可从此次协定达成的扩大市场准入中获益,特别是在汽车和制造业,包括化工、电信设备、运输设备和医疗设备生产等领域。现在,这些行业的德国原始设备制造企业未来可以100%拥有其中国子公司的股权并提取利润,而无须与中国合资方分享利润。 公平竞争环境 除了中欧之间市场准入的不均衡,竞争条件的不平衡也是另一个讨论焦点。对此,协定向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环境”迈出重要一步。这其中包括对国有企业市场行为的约束、提高政府补贴透明度以及防止强制技术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中国国有企业被要求今后完全以经济标准为基础进行决策。在其进行买卖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应对德国公司一视同仁。同时,协定还对中国政府提出透明度要求,以确保更好的计划性及更高的法律确定性。这些要求主要包括为评价特定国有企业市场行为而进行的信息交流、关于补贴的磋商程序和为外国公司提供平等进入标准制定机构的机会。 协定还禁止未来各种强迫技术转让的投资要求,如向中方合资伙伴转让技术、对研究机构的本地化要求或在技术许可中干涉合同自由。此外,协定还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行政机关未经授权披露其在商品或服务认证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德国企业在中国的机遇 在中国企业过去多次对德国掀起并购风潮之时,德国企业主要以绿地投资而非并购交易的方式在中国投资。鉴于协定在大量行业领域取消合资要求、允许外资并购,中德之间上述投资行为差异预计将在未来有显著转变。 市场竞争条件的改善也为德国企业提供了新的、可持续的增长机会。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从新冠疫情影响中迅速恢复的经济将创造更多的增长,德国投资者在中国市场的投资交易量也将随之增加。例如,巴斯夫集团在中国华南地区进行总额高达十亿美元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同时,巴斯夫创投又于近日宣布投资位于中国杭州的初创生物技术公司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清洁高效的工业合成生物技术。 对中国在德直接投资的影响 与中国市场的全面开放相比,协定只在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对中国投资者承诺了少量的额外开放,因为在协定出台之前,欧盟市场已经基本对中国投资者全面开放。不过,各成员国实行的外商投资审查与控制措施不受协定影响。 尽管缔结协定对中国在欧投资条件没有重大直接影响,但其仍然向中国在欧洲的投资发出积极信号,中国对德投资活动有望再次活跃起来,为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处于衰退状态的中德并购交易市场带来转机。 总结 协定为在欧盟和中国之间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并为中德间的双向投资提供了新的机会。然而,对中国在协定框架下所作的逐步开放仍须结合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更广泛的政治经济发展情况来审视。中国政府正日益加强对信息技术、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服务、人工智能及重大设备制造等战略相关行业的控制,以确保技术自主权。而最近出台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规定及其他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措施意味着德国企业未来在中国的经营中仍将面临障碍。
Mittelstand und KMU "Made in China"

中型企业“中国制造”

煎香肠,幼儿园和中型企业有什么共同点? 这三个词都是所谓的外来词:典型的德国出口热门词,而这些词很早就已进入其他语言和文化。在中国也不例外。不仅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推动了经济增长,还有很多自1978年改革政策开始实施以来成立的许多中小型企业(KMU)。如今,中国估计有3800万家中小企业,他们代表了60%的GDP,75%的技术创新和80%的劳动力。 这些数字,跟我们在德国见过的类似,导致了针对中国创业人群进行研究的科学工作量的增加。它们如何促进创新和增长,与西方同行有何不同?在德国的实践经验中,通过职能划分和监督机构建立相互控制的体系越来越多,而典型的中国公司则由“老板”领导。这个概念可以翻译为“alter Boss(大老板)”,通常是指公司的所有者和董事总经理。 轶事案例研究或顾问喜欢强调文化的特殊性,在最近由著名的西班牙IE大学中国中心进行的比较得出结论,相似之处明显多于差异:基于调查的研究表明了这些跟年龄,过去的经历以及领导风格相关的相似性。甚至倦怠率也差不多。与全球化和国际经验相关的跨文化交流也许可以对此做出解释。 最突出的差异是,中国女企业家所占比例明显更高。这证实了其他的研究,并且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比较中相当高的女性劳动力比例有关。还有实施至201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也发挥了作用。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中国父母通常都将所有资源投入到他们成功的职业生涯中。这就有了以下的成功:全球约70名白手起家的亿万女富翁中,有近一半来自中国。 IE研究数据还显示,中国企业家的平均睡眠时间少于欧洲企业家,虽然不多,但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是显著的。还不说德国中型公司的员工每个工作日要消耗4.2杯咖啡。儒家的职业道德似乎比定期摄入咖啡因更有效。“996”是许多中国公司的常见做法:员工应每周六天从上午9:00到晚上9:00在办公室工作,阿里巴巴(Alibaba)创始人马云(Jack Ma)也是这种工作文化的支持者。 创业是一个进化的过程 除了这些统计上可测量的差异外,还存在一些更深层的特性。创业是一个依赖路径的取决于历史条件的进化过程。战后经济奇迹就是这样塑造了德国中型企业的形象。谦虚,脚踏实地,精力充沛和聪明才智等优势对当时环境下企业家的成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努力工作又非常注重细节的钻研者,大多扎根于农村地区,这些都奠定了当今许多世界市场领导者的基础。 中国的情况截然不同,在中国,相对于技术工程技能来说首先要求的是实践技能。企业家必须能够灵活地做出反应并迅速做出决定。这也是有历史现实的: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中国经历了几次地震般的巨大改变——1950年代实行的计划经济,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以及1978年以来持续不断的改革。这个时期给人民的社会和经济关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后果。而且,它们也推动了整个社会适用这些变化。 改革从一开始就逐渐进行着,没有蓝图或时间表。这种实验性的创新方法总是被拿来与逐渐穿越一条宽阔的河道进行比较。目的是推动经济发展,但是没有设计好这个目的的整体计划。其中大部分可以应用于中国企业家的行为。问题在于要同时关注多个项目并迅速抓住机会。通常有一个获胜的道德准则以及赢家的道德准则,即聪明的商人可以利用非常大量的手段来取得成功。而输家对此刚好不够机警或没法聪明到察觉风险。 不断的寻找 灵活性和即兴创作是这种企业文化的决定性特征。这与经济学家伊斯雷尔·柯兹纳(Israel M. Kirzner)的观点一致,他将企业家描述为一个不断寻找获利机会的人,并对此创造了“警觉”(“alertness”)这一概念。这种独特的活力可能是与德国中型企业最大的不同。如果说德国众多公司的特点是非常深入地钻研特殊专长,归纳一下就是“螺丝钉之王”,那么中国企业家很少在经济领域有专研,而是不分行业地寻找好的商机。企业集团因此分布广泛,而根据定义在细分领域表现突出的隐形冠军则很少。2014年至2016年,赫尔曼·西蒙(Hermann Simon)在中国清点了68位这样的未知市场领导者。作为比较:在德国有1,307位。 但是,不要将不断寻求新的商机与缺乏总体战略相混淆。与中国国民经济的转型过程类似,果断的尝试,勇于创新的勇气以及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的意愿,这些都是务实的实验性方法的一部分。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企业发展通常都有明确的目标。在关系层面上也是如此:尽管中国的交易速度通常比较快,但缓慢建立深刻持久的信任关系更受到高度重视 确实,“关系”,这种以不言而喻的承诺与交流规则为特征的复杂人际关系网络,在中国仍然是每个企业成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大量研究表明,有弹性的关系网是能促进公司的成功。IE 大学的最新论文研究也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 ,并不是没有指出,这与西方文化的共性相比,差异并不大。 在政治网络中 当然,德国的中型公司也拥有强大的人脉网络,如果没有良好的关系,有些业务是没法做的。 然而,中国的关系网络是社会体系所固有的,并且显然更具政治性。尽管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体制上的差距。信息不是免费提供的,资源通常是不可访问的。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中国企业家依靠他们的人脉网络这样的非正式机构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政治交往起着跟预想一样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几乎每家成功的公司都与政党的决策以及供资结构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根据世界银行和中国中小企业司对中国中小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二分之一的中国B2B初创企业中都有一个团队成员专门负责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 与那些对政治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型公司不同,国家在为初创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供给资金方面到现在仍然只发挥了次要作用。由于许多中型公司也无法通过银行获得资金,所以融资在大部分情况下是通过私下的人际网络进行的。 不管是政治还是私人捐助者都对“老板”施加巨大影响和压力。虽然政党和公司的投资者很少参加谈判,但是,他们无需坐在谈判桌旁就可以支持合作或交易,或者让其无法成行。本质上,“老板”是中国公司内部对于员工和业务合作伙伴来说几乎是一个专制的决策者,而对于政治和融资利益相关者来说,他却处于一个非常紧密的对于欧洲人来说完全看不透的人际关系网络中。 私营企业家决定中国的未来 正如典型的德国中型公司中出现的时代的交替发展,新的数字产业的出现,女性高管人数的增加以及持续的城市化而产生的不同看法一样,中国企业家的形象也在不断变化,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跟德国企业类似的后续主题。据估计,未来几年将有300万以上的中国企业家退休。但中国现在正好需要他的企业家们。经济成功故事的延续越来越依赖于内源性创新,但这只有在私营企业家愿意冒险的情况下才能起作用。 难怪中国政府正在日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最好的例子是2 018年生效的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 企业家思想被表现为艰苦的工作,追求卓越,工艺,创新和社会责任。听起来真的很像“德国中型企业”。
中方监管部门促成大宗交易

中方监管部门促成大宗交易

亚太地区的并购交易在2 0 2 0财年第三季度达到2369亿美元,共计819宗交易,涨势十分乐观。交易量与去年相比上涨了76.3%。2020年的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共达成24 0 6笔并购交易,总交易额为4 9 2 8亿美元。其中最重要的是大宗交易,而这都主要归功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导向型转型。仅八笔交易就达到了1243亿美元。其中,第三季度的两大交易之一是中国化工与中化集团的交易。一个1466亿美元规模的能源巨头由此诞生。这笔交易的实现也得归功于中国政府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自由化。这些改革措施还旨在改善小型非国有油气生产商和贸易商的市场准入环境,同时还促成了国有石油公司将资产转移到新成立的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于是,2020年最大的一笔交易便诞生了:中国石油以491亿美元将最重要的管道资产出售给国家管网。石油化工公司中石化也宣布将分别以67亿美元、59亿美元和44亿美元的价格将其三个油气管道公司股权出售给国家管网。由此,国家管网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国新控股等六个股东手中获得了348亿美元的注资。 www.mergermarket.com
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中国商业道德的影响

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中国商业道德的影响

中国出色的经济发展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带来了许多积极的影响。物质主旨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所显现出的另一面是操纵,投机以及巨大的灰色资本市场。企业社会信用体系是否合适遏制住经济成功的黑暗面呢? Wirecard公司的丑闻在2020年震撼了德国金融市场,而且还在持续发酵。前董事扬·马萨莱克(Jan Marsalek)作为至少19亿欧元财务造假案的主要嫌疑人自去年六月以来已在逃。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让情况变得更加困难:仅在试点阶段就有1750万次机票订票请求和550万次铁路长途票预订因其过低社会信用值被拒绝。 当然, 让金融犯罪分子更难逃脱,并不是中国政府在2014年采用数据化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动机。在经济层面上,除了不可否认的控制因素外,还有试图解决许多个体行为者之间在家庭和关系等小圈子之外社会信任度过低的问题,以及建立一个公平并可预见的经济环境。原本计划于2020年强制实施的该信用体系由于新冠而被推迟,但综合系统提供的透明度使其难以操纵单个数字甚至整个资产负债表--就像Wirecard一案的情况。 三重簿记和获利的道德 目前,很多中国的公司实际上通常都有三本账簿:一本是给银行和投资者看的,一本是给税务局看的,还有一本是给老板看的,这里意思是“大老板”,通常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以及总经理。在一起非常严重的丑闻中,一间公司从上市到欺诈曝光整整八年的时间都是在一个虚拟的数字世界里,甚至还为虚拟的收益缴纳了“真实”的税。 诸如此类的案例是中国在30年飞速发展中出现的获利道德所导致的:聪明的商人可以为了取得成功不折手段。失败者只是不够聪明,没能认识到风险。精明的投机商几乎可以一夜致富,而朋友和熟人则会注意到并加以模仿。因此,公司的库存现金没有安全的投资形式,而是经常流入灰色市场上的高风险投资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最典型的投机目标是房地产和股票。预期的利润率通常明显超过20%年利率,甚至经常会出现投资成倍增长。 如果有机会投资地产、酒店或者有前景的上市公司,那诱惑还是大到足以忽视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而将钱借出去。许多公司会因为预期的高利润率而逐步改变商业模式,通常以老板的个人投资开始。在2005年到2010年间(房地产价格急剧上涨的时期)大约有40个上市公司从他们最初的主营业务转入了房地产行业。 灰色资本市场的高压 只要交易是有利的,那任何参与者都不会有损失。相反,还能继续推动经济发展。原则上债权人可以在每年春节要求偿还贷款,然而,每年的还款威胁还是使得中国的灰色资本市场变得很脆弱。债务人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筹资,如果没有别的选择,那资产将会以低廉的价格被出售。年复一年,这在灰色资本市场形成了巨大的压力。现金或者流动资金会突然变得更有价值。 在2012到2013年间,中国发展速度自千年之交以来第一次下滑到8%以下时,就是这样的情况。房产价格停滞不前,二线城市甚至轻微下滑。资本市场也暂时失去了曾经让人欣喜的利润。有短暂的一段时间,在中国内地不允许新股上市。从外表上看起来完全没有崩溃或泡沫破灭的迹象,但是却严重打击了灰色资本市场,从而影响到了投机商。 中国企业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的潜在积极效果之一就是对获取信贷途径的改善。最理想的情况下,成长型公司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更长期的为自己融资,每年的再融资压力会减小或者完全消除。由于还将会评估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或社会标准等因素,所以,特别是对于创新型公司来说,理论上甚至会获得超额好处。 以亚马逊、阿里巴巴这些公司为榜样 由于私人投机交易首次出现在了公司环境中,因此投资者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如果他们不担心公司资金被挪用于私人交易,那么投资意愿就会增加。如果银行、股东和税务机关首先关注社会信用评分,那公司自己的簿记则对于不同的接收人来说都是无效的。当然,这些数据是可以被操纵的,但很少有公司会冒被中国政府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通过企业社会信用体系,中国政府正试图将易贝(Ebay)、亚马逊(Amazon)、优步(Uber)、爱彼迎(Airbnb)这些企业的成功模式放在国家层面上来实施。这些平台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于数据的评分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交易所必须的信任。与亚马逊相对应的中国企业阿里巴巴参与建立评级系统也并非偶然。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可持续的社会资本只能通过自愿行为来创建,但是如果规则透明并不受歧视地发挥作用,那新系统将有助于建立公平的竞争条件。 最理想的情况是,企业的违规行为被发现或预防,人际关系和制度信任得到加强。 最糟糕的情况是,操纵从运营层面转移到系统层面,社会资本遭到破坏。不管是哪种情况,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将对所有在中国运营的公司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文摘录自斯普林格·加布勒(Springer Gabler)在2020年出版的《Social Credit Rating: Reputation und Vertrauen beurteilen》纲要中的一篇专业文献。(ISBN: 978-3658296520)
Video Conference Call

新冠危机中的商务交流

中德公司之间目前是如何进行交流的,我们该怎么样来克服当前的挑战呢? 萨宾娜·魏特曼教授(Prof. Dr. Sabrina Weithmann) 几乎所有交流都是通过在线会议进行的,主要是通过微信进行,有时也可以通过Zoom进行,但它经常被封锁。这期间还有更多用于虚拟设计工作流程的应用程序得到使用,例如Trello,Slack等,以及用于数字合法签名的工具。这里必须考虑到,书面协议通常对中方并不那么具有约束力。为了应对此类和其他中国特色,安排有中国当地员工的德国公司是具有优势的,特别是在管理职位上的人员安排。因此,即使在危机过后,德国公司仍将加强对中国本地管理人员的雇用。这需要建立信任,尤其是对他们的服务。这两者在简化为虚拟通信的交流中都是极为重要的。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一家机械工程公司在这期间建立了一个在线平台,在这里,中国和德国的员工可以和大家分享从生日或度假照片到新的厨柜等许多私人物品。该平台促进了人际关系,这在与中国合作伙伴打交道时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这种交流只能以数字形式进行的情况下。 王紫云 公司中的参与者很难估计所有当前流程在将来的势头和造成的结果。战略互动也因此已尽可能被抑制。交流几乎完全涉及对危机的即时应对,建立新的供应链以及建立可靠的进出口渠道。危机开始时,许多专家还认为,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将通过这次大流行而变得更加强大,而且许多公司会将放在中国的生产重心带回欧洲,现在看来,许多亚洲国家已经迅速地并且以对商业友好的方式控制住了这场危机。如今,中国的生产重启也帮助在德国的卫生工作者以及民众免受COVID-19感染。尽管如此,危机中经历的脆弱性将引起对德国以及中国生产链的再三考虑,并且更加看重自给自足的话题。 安艾琳·恩格瑟博士( Dr. Evelyn Engesser) 中国在危机应对方面领先几周,因此德国公司要以中国的经验为指导。 一份佑思(UNICEPTA)在对危机爆发后前四周里中国媒体上的公司报告做出的分析向在德国的交流负责人表明了,主题的焦点是如何从旅行经由捐赠转移到危机的影响上来的。例如,汽车公司虽然都已停产,但仍然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捐赠和现场销售活动获得加分。但是,如果向错误的目标群体进行了捐款或捐款太少,声誉就会受到损害。根据中国在企业交流方面的最佳实践建议,德国南部的一个技术集团就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已在世界各地的分公司中使用。这场危机凸显了首席执行官交流的重要性。通过良好的领导力和交流可以减轻恐惧感,显示出可靠性,甚至给人希望。例如一家中国化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次在网上(shangzhibo.tv)直播业务成果,并参加了通过Zoom进行的关于商业道德的小组讨论。由于越来越多地使用摄像头和视频会议,一家德国北部科技公司的控股经理就很担心,首席执行官和一些董事会成员会随便散漫或者临时安排出现在会议里——这里更多是指的德国人而不是中国人。 如何塑造这样的虚拟交流,以使得中德双方的公司能够在例如合同谈判,旅行限制等方面继续工作呢? 萨宾娜·魏特曼教授(Prof. Dr. Sabrina Weithmann) 首先:必须预先为虚拟会议花很多时间来考虑——中国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那里有哪些限制或放松等等这些问题。第二,虚拟空间隐藏了文化障碍,建立信任,距离等这样的挑战。例如,由于语言的差异很大,良好的音响效果和可操作技术非常重要。同时,如果连接断开,则需要更多的理解。第三,如果虚拟会议速度较慢,那就需要耐心和更多的时间来提问以及更详细地解释那些内容。你应该向中国人表明,你对他们以及他们的文化感兴趣。所以我的建议是:在会议开始时,请留出空间进行真诚感兴趣的交流,询问中方合作伙伴的情况以及现场的条件。在会议结束前留出时间,用来确认大家的状况都一致。中国人的交流通常都比较间接,许多人在提出问题这方面都比较谨慎。因此,至关重要的是,无论是视频还是聊天,每个人都要明白,希望大家都来提问。同时,当人们在中国进行家庭办公时,有祖父母在镜头前走过,你也不应该感到反感。 王紫云 这目前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来自中国中小企业的大多数外贸订单已被取消,许多公司正在紧急寻求解决方案。其他公司则试图快速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克服当前的困难。由于旅行限制,目前与德国商业伙伴之间的交流特别是谈判主要都通过Zoom或微信等数字平台进行。对于中国企业家而言,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对于许多德国公司而言,却不一样。相互的交流毕竟只能在拥有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以及持续保持信任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信任是所有沟通的关键。正常情况下已是需要遵守的规则,在危机时期更是如此。即使在大流行之后,公司也应牢记这一点。 安艾琳·恩格瑟博士( Dr. Evelyn Engesser) 销售人员抱怨很难感知到许多非语言符号,而这些符号通常会有助于销售谈判中对对方做出评估。此外,当时装公司在中国采购面料时,有些东西是图片不能代替的,这里关系到最细微的色差和触感。一家德国南部时装公司的中国经理描述了这些困难:缺乏联系会阻碍设计团队的灵感和创造力,决策过程会被延迟。而中国子公司也感觉到,在德国采取的保持社交距离也导致了他们与总部的距离更加遥远。甚至现在都与中国的同事在线上进行“Flurfunk”。一家施瓦本地区的通讯社有着每周共进早餐的传统,现在,他们一起在微软的Team会议中一起享用。矛盾的是,居家隔离在许多情况下反而促成了更强烈的国际认同和合作。不断增加的超越国界的思考方式也体现在一些小事情上,例如,将特定国家邮件清单替换成共同的国际通讯组列表——这样就没有人会被遗漏掉。 中德公司之间可能会在将来出现哪些新的最佳交流实践呢? 萨宾娜·魏特曼教授(Prof. Dr. Sabrina Weithmann) 今后,公司必须在硬件和软件以及协作工具上开发适当的虚拟结构,以便简化双方的合作。在培训跨文化技能时,应该更多地把重点放在虚拟空间和在线会议中的行为上。为此,应该采用中国人很喜欢的游戏化手段,例如,可以通过Trello建立看板桌面来插入要执行的任务,直到完成为止——这样,项目工作也可以通过相互间的接触获得有激励作用的游戏性角色。最重要的是,必须采取清晰的基本规则有意识地将企业文化转移到虚拟空间中去。 王紫云 通过目前的大流行,人们也学习到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许多业务谈判。这种经验可以使将来的交流效率变得更高,例如,不断减少不必要的私人会面谈话次数。当然,这种合作方式要求有高度的互相信任。这点在工作中也适用。对于中国公司而言,这意味他们需要在数字化谈判形式中更紧密地遵循结构化流程,准备好的步骤以及商榷好的细节,而不要过于频繁地改变职位,从而阻碍项目的进展。另一方面,德国公司需要更多的学习使用Zoom,微信,VooV 会议,阿里云会议等数字平台。只有双方都准备好了,它才能对未来的合作以及商业文化的相互理解产生积极的影响。 安艾琳·恩格瑟博士( Dr. Evelyn Engesser) 这场危机像催化剂一样推动了变革,尤其是在数字化方面。例如,德国南部的科技集团将本来在今后才切换Microsoft Office 365的计划迅速提前完成了,这使得现在不管在哪里都可以从任何一个终端设备上进行工作。数百名“大使”帮助解决了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并展示了使用案例。例如:所有培训课程现在都将在线进行并记录下来。同声传译应用程序让大家能够以任何一种语言参加所有的会议。但是,视频会议平台上能够在德国使用的系统并不是都可以在中国使用。反之,德国的IT经理担心在像DingTalk,VooV 会议,阿里云会议等中国解决方案中的数据安全性。   萨宾娜·魏特曼教授(Prof....
Lieferketten-mit-China-nach-Corona-©-tarapatta

对供应链的重新评估

从1月底到3月初,中国工厂相继关闭,3月底开始,欧洲工厂相继关闭,这导致了部分存在了多年的供应链突然中断。很多必要的零件不能再生产。这种生产中断主要出现在密切沟通协作或伙伴关系没能得到很好维护的地方。而彼此之间沟通密切的地方,通过购买已生产的零件及其付款使得供应链之间能够保持协调一致。毕竟,过去几个月的经历是乐观的,伙伴关系重新恢复了增长。供应商应当主动要求代工工厂做出一些让步,例如将付款期限从60天减少到30天,以便增强自己的资金流动性。 德国和中国工厂的双重许可 作为大流行带来的后果,现在必须对已有的供应链,尤其是欧洲和中国之间的供应链进行重新审视,因为就算是新冠也不能遏制或逆转全球化进程。仅仅是在“新丝绸之路”项目上就将进一步缩短交货时间和运输路线。同时将会再次加强单个产品和组件在欧洲的采购。在经济生产委员会对250名德国企业领导人和供应链专家进行的调查中,甚至有三分之二的受访者都认为欧洲以及德国国内的采购市场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许多中型汽车供应商已经在亚洲开办了工厂,那么,对德国和中国工厂的双重许可则可以明显提高供应链的安全性。这样,如果金属部件或生产图纸中出现的材料变化只存在可忽略的微小差别时,便可以将它们统一标准化。这些中国工厂的产品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运到欧洲,反之亦然。但是,汽车制造商为此必须接受他们要“自由操控”两个工厂,并且每个生产这些零件的地点都经过了认证和批准,以便能够为每个OEM工厂提供产品。根据这次大流行的经验,这种额外的灵活性能够在将来得到比过去更多的重视。由于汽车供应商基本上是通过国际标准认证的,因此还得考虑与预防新冠相关的问题,例如“安全库存”以及紧密的沟通,或者像例如博世与宁德时代(CATL)之间基于伙伴关系的合作,乃至合并。可以肯定的是,当前为欧洲、德国和中国之间供应关系提供的法律框架是绝对足够的。目前在美国以及中国部分地区所能看到的封闭,长远看来是供应链和经济的死亡。 经济稳定基金可以增强自有资本 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复苏,那里大多数工厂又恢复到了危机之前的产量,并且也重新开始盈利。相反,在欧洲供应商方面,新冠疫情可能会导致损失以及因此而出现的开销有所增加。出于必要并且为了获取现金,有些公司会在个别情况下考虑出售中国子公司。大流行造成的损失会让自有资本问题得到更多的重视。许多中型公司的自有资本已经缩水到了很严峻的程度。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贷款和国家担保可以对此提供急救。类似自有资本的资金,例如经济稳定基金(WSF)提供的资金也同样非常适合相关的公司。汉莎航空公司也是这样被稳定下来的。相反,在建立新的供应链时,经典银行融资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因为银行法规使融资决策变得极为繁琐。通过像公司债券这样不涉及银行的融资也将继续变得越来越重要,例如汽车供应商施洛特集团(Schlote)或者Neue Zahnradwerke Leipzig公司几年前所成功发行的公司债券。这使得他们能够使用公司债券筹集的部分资金来将其作为供应商的业务扩大到未来的领域,比如电动汽车领域。 将交付安全性作为评级的一部分 目前,交付安全性对公司的评级会有更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将来会进一步增加。交货量下降对公司的价值和信誉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已发行债券的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中不断更新其供应链当前的情况,从而稳定投资者的信心。 总结 目前能感觉到在中国开设新工厂的意愿在大幅下降。由于在中国建立工厂的主要动机仍然是整个亚洲市场,因此我们认为,汽车市场和相关的供应链最迟将在来年得到复苏。为此,必须对供应链进行重新评估,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于零部件的认证和许可进行统一标准化,例如 通过中国和德国工厂的双重许可,可以获得必要的灵活性,而这不仅仅是在新冠时期才需要。
Vertragsschutz China Deutschland Covid-19

新冠疫情期中德并购交易中的合同保护机制

新冠疫情大流行对很多公司并购的交易双方造成了打击。受疫情影响,对标的公司的估值及相关收购价格对买方而言可能不再合理。鉴于中德间并购交易多为中国投资者收购德国企业,对于已签约的交易,投资者需要关注其能在多大程度上寻求对收购价格进行调整或能够行使其他合同权利(如合同解除权)以保护自身利益。而有计划在德并购的中国投资者也应注意,未来哪些合同条款在中德并购交易中可能变得更加重要。 合同约定的收购价格调整 通常,公司收购协议会排除适用法定条款。因此,是否可以在签约后对收购价格进行调整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如果并购协议中已经约定收购价格调整机制——通常通过约定所谓的交割账户——则卖方一般需承担标的公司在交割前财务状况恶化的风险。对投资者而言,若标的公司在交割前财务情况因新冠疫情受到不利影响,则上述机制可以对收购价格作出对其有利的调整。不过,一般情况下,作为最终收购价格计算基础一部分,投资者对标的公司商业发展机会的判断和商业预期并不能通过交割账户进行调整。在此前的并购交易实践中,德国卖方大多会要求固定收购价格,中国投资者在签约后对收购价格进行调整的空间很小。新冠疫情的出现可能改变这一交易实践。目前,已经可以在市场中观察到,中国买方使用交割账户条款的意愿更强烈。 未能满足交割条件 除调整收购价格外,另一个问题是中国投资者何时可以解除整个收购协议。一种可能是协议规定的交割条件无法满足。若交割条件中包含取得政府批准(如反垄断许可或外商投资审查许可)或中国投资者公司内部决议批准,则未能获得该项批准可能导致相关交割条件无法满足。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交易完成最后期限日”,则一个或多个成交条件截至该日期仍未满足时,买方(或双方)可解除合同。 援引重大不利变化条款解除合同 最近几个月,所谓的 "MAC"(重大不利变化)条款被广泛讨论。并购协议中的这一规定使买方(或双方)在交易的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有机会在签约后和交割前解除合同。尽管此前在欧洲大陆公司并购协议中重大不利变化条款很少见,现在投资者会越来越多地要求在协议中加入该条款。从买方角度看,重大不利变化条款应尽可能设置得宽泛和全面一些,既包括整体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也包括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的恶化。但在拟定条款时应注意,中国买方能否成功地援引重大不利变化条款,取决于相关连结点及其影响的设定是否足够宽泛,同时又能被具体证明。仅仅提及新冠疫情大流行并不足以成为合同解除理由,也不能自动被解释为包含在重大不利变化条款适用范围内。不过,预计这类条款在今后中德并购交易中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违反卖方陈述与保证 新冠疫情大流行也可能影响卖方针对目标公司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例如,一般情况下,标的公司不存在申请破产的理由属于卖方基本保证,在交割时这项保证仍需成立。如果在此期间标的公司因疫情出现财务困难,不能排除潜在破产风险,则根据协议条款具体规定,卖方违反相关陈述与保证可能导致(事实上)对收购价格进行调整或成为买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中国投资者可能寻求将这类违反卖方陈述与保证的情形作为(调整收购价格的)谈判砝码。 违反“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条款 若交易从签约到交割相隔时间较长,则买方一般会要求卖方保证在这段时间内标的公司管理得当,且管理措施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但近几个月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许多企业被迫采取了非常措施,如临时关闭工厂、大范围采取短期工作制,乃至申请国家补贴等。这些措施在多大程度上违反并购协议规定的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条款、此类违约是否可以构成买方解除合同的理由,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未来,对此类条款的谈判将变得更加重要,以确保一方面卖方仍可针对突发危机采取合理措施,另一方面买方在该条款下获得足够保护免受异常变化的影响。 总结 除非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或收购价格调整机制,现有的公司收购协议中的条款无法为中国买方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提供更多谈判砝码。不过,这在事实上并不能阻止投资者寻求重新谈判。对此,德国卖方应有所准备。未来,预计中国投资者可能会要求在并购协议中加入重大不利变化条款等在此前的交易中较少使用的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