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中国的合规性: 合规性软件解决方案和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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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法规的日益复杂和经常性的修改给中国的中小企业和它们
在国外的母公司带来了更多挑战。新的解决方案使得中小企业能够实时掌握在中国开展商
业活动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确保中国子公司的合规性,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制裁。

资料来源:https://npcobserver.com/2022/12/31/year-in-review-the-npc-and-the-observer-in-2022

2022年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数量达到 了2013年四倍,而2021年与2013年相 比甚至高达至六倍(见下图)。 除了公司责任,即法人责任外,中国法律 还规定了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的合规义 务,违反这些义务会使董事、法定代表人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责任依据是各种法律和行政 法规,如2020年12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口管制法》、2021年9月1日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2年8月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17年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数据保护法》和2017年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除了现行的 290多部法律外,在分析合规要求时必须考 虑数以千计的国家、地区和地方行政法规, 以及众多推荐性和强制性行业标准。 “合规”一词不仅描述了对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行业标准、非强制性规定和公司 内部政策的遵守,而更多是指防止、发现和 处理违法行为、以及减少公司和个人法律 责任风险和公司经济损失的所有措施。

中国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制度

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实施合规 管理制度的义务。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了董事全面的勤勉义务,以确保 和控制公司的合规性。若要以合理的成本确 保公司持续合规,建议实施合规管理制度。 中国的一些法律已经规定,应鼓励中小 企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 与之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有2017年的《合规 管理体系指南》、2018年1月1日的《小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2021年4月 28日的《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 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 等。
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是建立在技术和组 织措施之上的。这些措施的性质和范围取 决于公司的规模、业务活动和其他因素。例 如,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内部行为 准则和员工手册、组织培训、使用软件解决 方案或建立举报制度或举报热线。

作为合规工具的合规性软件解决方案 和举报制度

新的公司数字化合规解决方案,包括法律 数据库(Rechtskataster)和线上的合规管 理软件,作为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给了中小企业一个实际的解决问题的工具。 同时,它们全面记录并不断更新与公司相关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行业标准。 这些数字合规解决方案支持公司管理 层实施检查、分类和记录相关的法律规定、 记录审计证明文件、将任务透明地分配给 相关的员工。它们帮助管理层保持对相关 法律的了解,并节省管理层与当局的沟通及 证明其合规性的时间成本。

作为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举报 制度可以帮助避免或减少举报人直接向各 级主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雇员、竞争者 或第三方在没有事先通知公司直接向各级 主管部门举报不仅增加了公司的责任风险,  也增加了管理层的责任风险。 在一个易于使用的举报制度的帮助下, 公司的管理制度缺陷和不良行为可以在早 期阶段被员工、供应商、客户以及第三方发 现。这给管理层提供了必要的时间和机会 提早采取纠正措施,并为可能发生的官方 检查做准备,以避免声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实践显示,实施电子举报系统与当地监 察员相结合是中小企业针对上述问题的有 效解决方案。当地监察员不仅可以通过电 子举报系统收到举报,还可以检查它们是 否对公司具有法律相关性。他们可以用当 地语言与举报人沟通,考虑到当地文化特 点,并澄清事实。 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很大程 度上取决于管理层的合规性和责任意识。 对于外国企业来说,如何在中国子公司的 管理层和员工中建立必要的意识,往往是 一个巨大的挑战。内部培训会使员工,以 及必要时让供应商,通过管理层(“高层的 声音” / “Tone from the Top”),熟悉 需要遵守的规定、禁止行为以及报告义务。 为了让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具体的内部 规定应该由管理层事先制定(必要时,在 合规专家的支持下)。然后才可以由相关领 域内的专家通过以目标群体为导向的培训 来进行有效沟通。

总结

企业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违规行 为或具有证明力的解决方案,可以提高公 司在客户中的评级,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多 的优势,作为各级主管部门确定责任范围 时的考虑因素并最终促成更宽松的法律制 裁。

博凯德(Rainer Burkardt)

是Burkardt & Partner在上海的创始人和董事总经理,在中国已生活了24年以上。他为来自德国、瑞士和奥地利的中小型企业、公司集团和国际工业集团提供在中国投资的咨询服务。自2009年以来,博凯德一直是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的托付律师。2013年初,他被任命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安阳(Ondřej Zapletal)

是Burkardt & Partner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法律顾问。他曾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学习中国民法和商法。他的工作重点是中国商法和数据安全法。

博凯德在中国生活了24年,他还在中国创立了他的Burkardt & Partner律师事务所。他经常撰写有关中国的文章,且是中国相关话题中受喜爱的演讲者。他的咨询重点是在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并购、合规和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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