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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机会丰富的投资领域:可再生能源 – 中德投资平台第四次可再生能源投资对话

德国经济部的“复活节计划”旨在显著加快德国能源基础设施向100%可再生能源的转变。在德国,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将从2021年的大概42%在2025年提高到80%(以前的目标是60%),在2030年提高到近100%(以前的目标是2050年),而在中国,目标是到2030年用可再生能源满足全部电力需求的四分之一。到2050年,这些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主要的能源来源,到2060年,中国希望实现气候中立。这两个国家已经为这些扩张目标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并且对这方面的投资也大加鼓励。对于投资者的决定,需要阐明投资领域的重要背景。在第四次投资对话中,中德投资平台汇集了四位知名专家,他们在其演讲中介绍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投资知识。

在第一个演讲中,安德烈亚斯·盖布勒博士(Dr. Andreas Gabler)概述了市场环境、补贴和德中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机会。恒领国际律师事务所(Hoffmann Liebs) 的合伙人认为,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将贯穿整个价值链,该事务所自1999年以来一直为客户在与中国往来的业务中提供咨询,并且本身也已经在以气候中立的方式工作。然而,现在和将来的一大关键在于技术供应商(见下表)。随着德国联邦经济部刚刚通过的可再生能源复活节计划,投资项目现在将获得额外的助力。

由于期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德国获得投资补贴可能性的范围也很广。盖布勒博士首先详细介绍了联邦资助计划“热网4.0”(Wärmenetze 4.0)对节能建筑的投资补贴。重要的资助条件是与能源效率的结合,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但同时,创新也是很重要的。资金将会以投资成本的固定份额来提供。典型的资助领域会体现在例如建筑物的翻新或重建上。

盖布勒博士解释,EEG 2021 / 2023和WindSeeG 2021 / 2023是第二个重要的融资机会,他强调这两项法律正在进行改革。它们将为投资提供保障,并确保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优先输入电网。它们决定了每千瓦时电可以分配到多少补贴。为此,联邦政府制定了固定和滑动的市场溢价,而这些溢价又与市场机制(招标、负价)相联系。

盖布勒博士说,除了投资补贴外,德国政界也希望推动投资条件的改善。 这些将在夏季计划中最终确定。 但由于已经对外宣布,投资者应该将以下几点纳入考虑:

  • 通过像漂浮太阳能装置,即所谓的Floating-PV,或农业光伏等概念,可以获得拓展光伏的新领域。这些领域将同时应用在农业植物生产(光合作用)以及光伏发电上。
  • 城镇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参与将得到扩大
  • 陆上低风区也将被更多地开发出来
  • 陆上风力涡轮机的规划法也将得到改善(将有更多的区域规定)
  • 海上风力涡轮机的招标将扩大到尚未进行预审的区域,将通过差价合同(CfD)为海上预审区域提供资金
  • 总体而言,规划和审批程序将得到简化。要推动输电网的扩建,扩大电网扩建规划。
  • 将特别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当地氢能储电的创新概念
  • 招标量将根据2030年新的扩展目标进行调整

考虑到所有这些代表可再生能源资助增加新形势的因素,盖布勒博士最终总结了五个跟投资者有关的论点:

论点1:未来投资的重点是可再生能源电力和所需的基础设施。

论点2:将更有力地促进新技术,特别是储存技术和绿色氢能的使用。

论点3:经济部和联邦政府雄心勃勃的扩张之路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也为投资创造了巨大的 “吸引力”。

论点4:可再生电力扩张目标的倍增需要大量的外国资本和外国投资者。

论点5: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投资者面临的挑战可能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重要性的增加有关(”压倒性的公共利益 “和 “服务于公共安全”)。

特别是最后一个论点,引出了克尔斯汀·帕林格博士(Dr. Kerstin Pallinger)的演讲,她也是恒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为可再生能源投资者阐明了德国外国投资管制和反垄断法。为此她还介绍了在几个与中国有关的反垄断案件中的经验。

根据原文,外国投资管制有助于避免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危险,特别是由于知识和信息的外流。据帕林格博士称,联邦经济事务部对外国投资者收购德国公司的投票权进行监督。审查的标准是对德国公共安全和秩序的损害。为此,2020年期间有160个外国投资者在德国公司的投资项目被审查。据称,按某些消息的说法,这个数字在2021年几乎翻了一番。

随后,克尔斯汀·帕林格博士在下表的对比中解释了外国投资控制的不同审计程序的特殊性。

在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参股和投资项目中,企业必须了解申报义务的条件,以免落入陷阱。这些条件有:

  • 供应关键资源的设施(例如电厂或水厂)
  • 针对特定行业的审查(获得10%的投票权起就有申报义务)
    • 关键基础设施(能源、水等等)
    • 关键技术(例如能源储存)
    • 电厂控制技术、网络控制技术或控制技术的软件开发
  • 跨部门审计(获得10%的投票权起就有申报义务)
    • 开发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硬件或者工程服务
    • 对基础设施的使用有重要意义的地皮及房地产
  • 其他的审查(获得25%的投票权起有申请义务)

之后,帕林格博士给出了一些替代解决方案,解释了如何避免因落入外国投资管制而在实施投资方案时出现不必要的延误。重要的是,在交易规划的早期阶段考虑和计划申报义务,如有必要,需要就申报义务的形式征求意见。在收购有申报义务的情况下,有三个问题特别重要:

  1. 与联邦经济部的早期非正式接触
  2. 协调交易结构,必要时还有条件,并消除疑虑
  3. 或者改变交易结构(即投票权小于10%的收购项目)

另一方面,在所谓的申报义务情况下,投票权不超过25%的收购可以免除申报和审查。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之后再获得更多的投票权,那也可能会审查或撤销最初的收购。

新一波爆发的新冠疫情与乌克兰战争所产生的影响对在中国的德国企业造成不小冲击

MERS-CoV Chinese infection Corona Virus masked girl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city in smog, the concept of the epidemic of the virus in China

在一轮由德国海外商会联盟·大中华区(AHK)进行的快速问答式调查的结果中,许多在中德企表示了随着中国主要城市的封锁和目前在欧洲持续的战争而产生的对接下来生意的担忧。

目前由乌克兰战争所引发的地缘政治危机在影响着的超过一半的受访企业的中国市场战略。三分之一的受访者搁置了计划中的业务与投资。46%的受访公司认为,相比与其他市场,中国市场的吸引力有所下降。乌克兰战争对进出欧洲的物流造成影响,提高了能源和原材料的成本。

50%的公司报告受到严重影响

在中国再次爆发的新冠疫情严重干扰了德国公司如物流、生产和中国境内整个供应链的业务运作。大约50%的公司报告目前的抗疫政策导致物流、仓储和供应链完全中断或受到严重影响。

“企业现在需要的是逐渐稳定的迹象。我们鼓励中国和欧洲领导人在即将举行的中欧峰会上发出积极的信号,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德国海外商会中华地区的委员会说。“在中国目前新一波的新冠疫情中,德国商界迫切需要政府对于疫情相关战略方向的表明,以尽量减少因业务运作和供应链受到影响而造成的损失,并对接下来的步骤和措施进行及时与透明化的沟通。”

快速问答式调查的主要结果

乌克兰战争所造成的影响:

  • 46%受访的在中德企进出欧洲的物流业务正完全或强烈地被当前地缘政治危机所影响。
  • 55%的德国公司的业务正完全或强烈地遭到能源与材料成本上涨的影响。
  • 57%的受访者表示,目前的地缘政治危机正在影响他们总部所计划的中国战略。
  • 由于当前的地缘政治危机,32%的德国公司预估其计划在中国进行的业务或投资将被搁置。10%报告说,目前在中国的业务可能会转移出去,而27%的人预计在亚洲的多元化发展将会加速增长。
  • 然而也有受访者表示,供应链中的更多部分将被转移到中国(23%),业务功能(研发等)的本地化将加速发展(22%),中国将迎来更多的业务与投资(14%)。
  • 对于46%的受访者来说,与其他市场相比,中国市场的吸引力因目前的危机而有所下降。

新冠疫情所产生的影响:

  •  51%德国企业的物流和仓储以及46%德企的供应链已经被中国目前的疫情局势完全打乱或严重被影响。只有约7%的人报告其生意没有受到影响。此外更有部分德国企业的生产和制造(31%)、人员比例(28%)以及需求(29%)受到严重冲击甚至完全被中断。
  • – 近期接二连三的封城严重扰乱了产业供应链。40%的受访者表示,上游供应的业务因无法获得原材料或上游产品而被完全中断或遭到沉重打击,另有30%的人报告说公司的原材料和上游产品的运输也受到同等影响。而向本地客户交付成品(35%)和向欧洲出口货物(33%)的下游供应链业务也遭受打击至中断。
  • 德国企业需要地方政府在为员工提供绿色通道(如上下班)(59%)、为物流提供绿色通道(56%)、员工检疫程序的便利(36%)以及疫情相关的措施和政策(66%)方面的及时沟通并提供更多的支持。

数字消费保持大幅度增长

Shopping in allen Variationen: Chinas kauffreudige Konsumenten sind on- und offline aktiv. Bildquelle: Fotolia; © ChenPG

新冠疫情相关的限制措施促进了数字化与居家即可进行的购物模式的发展,然而对线下实体店则加大了经营负担。网络零售交易正在占据消费市场的更多份额。

中国网上零售额达到新高

2020年,中国的网上零售额达到11.8万亿元的新高,同比增长11%。“十四五”规划中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给出预测,2025年网上零售额将增长至17万亿元。据初步估计,美国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在2020年和2021年之间也增长了至少14%。

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平台和社交电商将打造全新的购物体验、进一步地带动消费市场,并为品牌产品创造收入来源。预计到2024年,全球电子商务将增长2.05万亿美元,年增长率将达31%。

资料来源:Allied Market Research, Eurostat, Alixpartners, McKinsey, Kearney, Accenture, PwC, Statista, Deloitte, The Insight Partners.

中国是德国2021年最大集装箱海运贸易伙伴

perspective view of containers at containers yard with forklift and truck

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正以封锁来应对不断上升的新冠感染人数。其中超一线城市上海正在受到影响,而其港口在2021年是德国海港集装箱运输最大的贸易伙伴。

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Destatis)发布的数据,2021年德国与中国港口的集装箱交易总量为310万个标箱(20英尺当量单位),占德国海运集装箱吞吐总量的五分之一(20.7 %),其中仅上海就占了96.8万个标箱。上海最重要的德国合作港口是汉堡,分别接收了44.9万个标箱,与发运了31.5万个标箱。2021年德国海运集装箱吞吐总量为1480万标箱,比2020年高5.9%,但比新冠疫情前的2019年低1.5%。

2021年德国集装箱运输最重要的五个外国合作港口

©德国联邦统计局(Destatis), 2022年 集装箱运输最重要的5个外国合作港口
©德国联邦统计局(Destatis), 2022年 集装箱运输最重要的5个外国合作港口

继中国之后,美国是德国2021年集装箱运输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两国交易量占德国海运集装箱吞吐总量的10.1%(150万标箱)。排名第三的是当时还没有因入侵乌克兰而受到制裁的俄罗斯。在整体海运量(集装箱和非集装箱运输量)方面,俄罗斯仍然是2021年德国海运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其次是瑞典排名第二,中国位居第三(关于总体货运量的结果见2022年3月8日的第013号新闻稿)。

四个中国港口跻身德国集装箱运输十大合作港口之列

2021年,有四个中国港口占据了德国集装箱运输的十大外国合作港口之席。除了排名第一的上海港之外,还有宁波港(46.7万标箱)、深圳港(43.2万标箱)和青岛港(35万标箱)。德国合作港口的前五名中还包括了纽约港(46.3万个标箱)和圣彼得堡港(46万个标箱)。

零感染——接下来该如何呢?

Deutschland China CAI

昨天,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最新的贸易数据。有些人可能会感到不可思议。2022年第一季度对外贸易总额为近14,790亿美元,同比增长13%。

出口(约8210亿美元)增长了15.8%,进口(约6580亿美元)增长了9.6%。3月份报告的对外贸易总额将近5050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了7.5%。外汇输出增长了14.7%,达到了2760亿美元,而外汇输入(近2290亿美元)下降了0.1%。鉴于来自号称永不眠的中国大都市上海的最新图片,对以上数据表示怀疑的人应当想到,中国经济的心脏从三月底开始才陷入昏睡状态。这表明了一种趋势,因为海关的报告称,今年前两个月的出口增长了16.3%。进口增长了15.5%。

新冠措施对经济的毒害

事实证明,“对抗奥密克戎”所采取的激烈措施是一种毒害,尤其对于经济来说。企业只能在有限范围内进行生产,或者甚至完全不生产。供应链中断。就连在疫情初期备受赞扬的线上交易现在也不能像客户所习惯的那样顺利进行。至少不是全国各地都这样。不仅仅是上海在“挣扎”。例如在山东,所有入境货物不仅要按各种工艺条例进行消毒,还必须接受为期十天的额外隔离。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这对于那些依赖于按时交货的制造商来说意味着什么。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游说团体代表的呼声是可以理解的。这些呼声在欧洲也已经被大家知晓。在中国也是。但很快就会产生这样的印象,这主要涉及到了在中国的外国公司。可实际并不是这样的。所有的公司都涉及其中,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不管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控制在初始阶段

在上海开始封控之前,亚洲开发银行在其“展望2022”中就预测中国的经济增长为5.0%,这与政府今年为自己制定的目标大致相同,因为他们清楚地意识到最近这波疫情所带来的挑战。目前每天新增3万病例,与德国的数据相比,这一波更像是一个涟漪。防控的座右铭是:控制在初始阶段。中国要避免出现像欧洲或者日本那样的疫情发展。这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如果像观察到的那样,经济最发达的城市目前在医疗保健方面已经达到了极限,那那些尚未达到上海水平的地区情况会怎样呢?尽管不满意的抱怨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响亮,但对于民众来说,这就是支持这些措施并认为其正确的论据。

必须重新允许个人接触

许多德国业余病毒学家对上海的疫情发展所做出反应是认为其会失败,而一个对14亿人口的福祉负责的政府,必须采取和这些人所想象的不一样的措施。不可否认的是,在经历了已经三年的疫情之后,为了继续、恢复或者重建业务,都必须得恢复个人接触。只有在商业伙伴之间能够擦出所谓的火花,才能建立商业关系中的信任。如今我们可以通过现代科技在白天或晚上任何一个时候进行虚拟会面,这是非常好的,但是,这种会很快让人疲倦的电话会议并不能长久地代替面对面的会面。

“零感染”让位给“动态清零”

因此,即使是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也不可能)放弃“零感染”的中国,也将寻找别的出路。“零感染”早已经被“动态清零”所代替,这不是意味着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情况下都按零-八-十五方案处理,而是根据具体条件做出“动态”反应。这是有限制的,即使现在在上海看起来并不是这样。最近宣布在八个城市——上海、广州、成都、大连、苏州、宁波、厦门和青岛——将隔离时间从14+7减少到10+7的试点项目正引起注意并带来希望。这适用于从国外入境中国,以及在国内旅行需要进行隔离的情况。“只有四天而已”,批评家们已经开始发声。但是,每少一天首先都是一种收益,也是一种成本收益。其次,它表明某些事情开始发生改变。一小步最后可能会变成一大步。

中国仲裁法

Was bedeutet das neue Einkommenssteuergesetz in China für ausländische Arbeitnehmer?
Bild: Adobe Stock; © Valerii Evlakhov

仲裁程序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VR China)的跨境纠纷中往往是对中国当事人执行索赔时唯一切合实际的选择。因此,中国现行的颁布于1994年的仲裁法对于德国当事人来说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该法规在过去的26年里只进行了两次小幅修改。现在,它将经历一次全面的修正。文׀卡塔琳娜·克伦克-韦尔尼茨基(Katharina Klenk-Wernitzki),Dipl.-Reg.-Wiss. 及 玛德琳·马丁内克博士(Dr. Madeleine Martinek), LL.M., LL.M. oec. (南京)

中国政府在2021年7月30日发布了仲裁法修订建议,以征求公众意见。所计划的修订案旨在及时地纠正缺陷。迄今为止,中国仲裁法并不是以许多司法管辖区所通用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Modellgesetz)为基础的,因此包含了不符合国际仲裁实践标准的规定。以下为最重要的更改:

对外国仲裁机构以及临时仲裁程序的开放

关于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法迄今为止的规定是,当事人必须指定一个具体的仲裁机构。如果仲裁机构的名称不够明确,在很多情况下会导致仲裁协议的无效。

到目前为止,在没有中国机构支持的情况下进行的临时仲裁程序也是不予受理的。外国机构迄今为止是不可以管理仲裁地在中国的仲裁程序的。

迄今为止,这些规则都适用于与外国无关的“中国内部”纠纷。因此,它们也适用于在中国建立的子公司(大多是德中合资企业)及其中国商业伙伴之间的纠纷。

2021年的新草案现在扩大了仲裁案的适用范围。这导致了以下的一些改革:

  • 对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不再需要明确指定所选定的仲裁机构。
  • 草案明确允许在涉外商业纠纷中进行临时仲裁程序。
  • 现在明确允许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来管理某些仲裁案件(国际商业、民事、海事以及投资纠纷)。
  • 同时,外国仲裁机构现在也被允许在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注册。这样一来,外商投资企业将来也可以在与中国合同方签订的合同中协议由非中方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

全球仲裁数量

机构 2017 2018 2019
德国仲裁院(DIS) 125 (44% 国际仲裁) 128 (39% 国际仲裁) 不适用
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 维也纳 43 (4 项为德国当事人) 64 (8 项为德国当事人) 46 (3 项为德国当事人)
瑞士商会仲裁机构, 瑞士 不适用 83(87% 国际仲裁) 不适用
国际商会(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巴黎 810 (128 项为德国当事人) 842 (95 项为德国当事人) 851 (97 项为德国当事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 2298 (其中476项为国际仲裁) 2962 (其中522项为国际仲裁) 3333 (其中617项为国际仲裁)
伦敦国际仲裁院, 伦敦 285 317 不适用
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斯德哥尔摩 200 (10 项为德国当事人) 152 (10 项为德国当事人) 不适用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香港 297 265 308

+ 各种临时仲裁程序
基于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GTAI)的数据所做的图示(陆德律师事务所), 2020

仲裁地成为决定因素

在大多数的国家,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国家的仲裁法自由选择仲裁地,即无论仲裁机构所在何处。所选择的仲裁地决定了适用的法律和国家法院的管辖权,从而决定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框架。仲裁地也因此决定了所谓的“仲裁裁决的国籍”。

这项体现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原则已被纳入了大多数国家的仲裁法。但是在中国到目前为止还不适用。在这里,仲裁裁决的国籍完全取决于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在由外国仲裁机构管理的发生在中国仲裁地的仲裁程序中所做出的仲裁裁决会被判定为外国仲裁裁决(foreign award)——仲裁地不纳入考虑。

随着新的仲裁法草案的推出,中国现在也向在国际仲裁中普遍存在的属地原则开放。根据该草案,仲裁裁决将来会被认定为在仲裁地所作出,争端各方可以在仲裁协议中自行确定仲裁地。因此,仲裁机构所在地将来在中国也不再对仲裁裁决国籍起决定作用。只有当仲裁条款中没有约定仲裁地的情况下,才以仲裁机构所在地作为仲裁地。

仲裁庭的更多权限

另一个变革是在中国管理的仲裁程序中纳入所谓的“权限能力”原则。

根据国际仲裁审判权中确立的这一原则,仲裁庭可以决定自己的管辖权。这是为了限制国家的干预,同时提高诉讼的效率。现行的中国仲裁法中没有承认权限能力的概念。

新草案现在至少部分考虑了权限能力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仲裁庭至少能够在对其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但是,仲裁庭的决定可以在国家法院进行审查并被全部撤回。即使在仲裁庭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这一点也是适用的。另外,根据新的法律草案,仲裁庭——而不只是国家法院——将来应该能够采取临时措施。

其他的改革

除了修改有关仲裁的法律框架外,该法律草案还有其他的变革。例如,“平等主体的公民”这个概念已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代替。这是为了使投资人和中国政府之间可以在中国进行仲裁程序。

草案还规定对仲裁员的任命进行修改。其中清楚地说明了仲裁员名单只是推荐性的。因此,当事人今后也可以选择不在各自机构仲裁员名单上的仲裁员。

此外,仲裁法也在适应日益数字化的中国社会。因此,现在也允许通过电子方式传递文件和进行诉讼。

仲裁庭的优势

使用仲裁的理由 频率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64%
避免使用特有的法律体系/国家法院 60%
灵活性 40%
选择仲裁员的可能性 39%
保密性 36%
中立性 25%
决定性 16%
速度 12%
费用 3%

基于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GTAI)的数据所做的图示(陆德律师事务所)

总结

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仲裁法改革草案对中国仲裁法做出了深度的修改。它使中国仲裁法和国际商业仲裁最佳实践相结合。然而,这些改革是否会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外国当事人是否会在将来真正更频繁地选择中国作为仲裁地来解决法律纠纷,还有待观察。

本文基于上述作者所撰写的„Anstehende Änderungen des chinesischen Schiedsrechts – Angleichung an die international üblichen best practices“(中国仲裁法即将发生的改变——与国际普遍最佳实践接轨)一文,于2022年3月23日发表于Deutschen Anwaltsspiegel – Dispute Resolution上。

疫情后德国企业在华投资的机遇与挑战

Kompass für ausländische Investoren: Der neue Lenkungskatalog tritt am 28. Juli in Kraft. 外国投资者指南:新颁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于7月28日生效。Bildquelle: Adobe Stock; © xtock

德国企业还能从中德间相同的发展趋势和便利的物流条件中受益。但机遇总是伴随着挑战。

除了政策上的支持,中国目前的发展趋势和良好的物流条件也为德国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机遇。

机遇二:数字化和绿色经济

中国目前非常关注数字化和绿色经济,这也是德国非常重视的发展趋势。

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和“建设数字中国”。大量德国企业目前正在进行数字化转型,这与中国的总体发展趋势相对应。但许多德国公司尚未从中受益。此类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装备、轨道装备、新材料等行业,在自动化和数字化方面用户有丰富经验。应此类企业的要求,中国目前正在明确数字化框架,并给予这些德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同等的优惠待遇。

另一方面,在全球零碳转型热议之际,德国企业尤其期待中国推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行动。中国的措施已经开始产生积极效果。根据汇丰银行为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的研究报告《海外企业看中国2021:“双碳”开启新机遇》,近80%(76%)的海外企业认为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市场的吸引力,他们看好中国“双碳”目标实施带来的商机。超过一半的受访企业计划为中国市场提供更环保、更可持续的产品。如果考虑到德国也致力于建设绿色经济,中国的“双碳”计划对德国企业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机遇三:便利的物流条件

此外,中德之间良好的物流条件为德国企业在华投资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机会。

在铁路运输方面,DB Cargo Eurasia在中国上海成立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中欧之间快速、定制化的物流服务,即中欧班列。DB Cargo是唯一一家可以将新丝绸之路上的交通与德国铁路的欧洲货运网络相连接的供应商。截至2022年1月底,中欧班列已开行5万多列,运送货物455万标准箱,货值2400亿美元,连接到23个欧洲国家的180个城市。

在海运方面,中国国有航运集团的子公司中远海运港口从港口运营商 Hamburger Hafen und Logistik AG手中收购了Tollerort集装箱码头(CTT) 35%的股份。汉堡港是中国与欧洲之间最重要的海运和陆运物流枢纽。据了解,CTT目前服务于中远集团两条远东航线,一条地中海航线和一条波罗的海支线航线。通过汉堡码头的集装箱几乎有三分之一来自中国或运往中国市场。在铁路运输和航运条件的双重改善下,德国企业在华投资将更加便利。

挑战一:文化差异

中国市场很大,但由于中德文化差异,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德国企业首先要了解如何更好地为中国消费者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许多在欧洲热销的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往往会经历一个适应期。例如,某欧洲汽车品牌在欧洲销量领先,但在中国却几乎没有市场。原因是该品牌不了解中国消费者的需求。该品牌非常注重安全和环保材料,因此在欧洲很受欢迎。但中国消费者更看重汽车的性能,而该品牌使用的3缸发动机因行驶时抖动的问题而饱受诟病。

挑战二:旅行限制和跨境互联网速度缓慢

旅行限制影响了在疫情大流行期间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德国投资者,特别是对于需要更多实地考察的绿地投资项目。然而,我们认为这些困难只是暂时的。疫情终将消退,中德之间的旅行限制将逐步解除。

然而,另一个问题无法这么快解决:在2020/21年度,德国公司仍将跨境互联网速度缓慢和行政障碍列为前两大业务挑战。此类问题由来已久,必须根据中国政府的相关政策来解决。

对中国市场的增长充满信心

为应对市场需求、日益加剧的脱钩趋势和持续的旅行限制,越来越多的德国公司正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此外,许多公司正计划在中国进一步投资,重点是新的生产设施、研发的扩展以及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进一步发展。近日,中国德国商会和毕马威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在华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增长仍然充满信心。毕马威德国管理合伙人Andreas Glunz表示,在接受调查的德国公司中,49%的德国公司计划在中国建立新的生产设施,47%的公司计划增加研发投资,37%计划进一步实现生产自动化,30%则计划加强数字化生产。Glunz表示:“大约71%的受访公司表示,他们将继续扩大在中国的投资。与去年的调查相比,希望扩大研发投资的公司比例增加了15%。”

在中德建交50周年之际,中方欢迎德国企业来华投资,并尽最大努力为外商投资提供便利。

疫情后德国企业在华投资的机遇与挑战

Kompass für ausländische Investoren: Der neue Lenkungskatalog tritt am 28. Juli in Kraft. 外国投资者指南:新颁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于7月28日生效。Bildquelle: Adobe Stock; © xtock

中国营商环境的优化对于德国企业而言是最重要的机遇。

根据德国中央银行2021年10月的月度报告,欧元区四大成员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经济产出尚未恢复到新冠病毒危机前的水平。研究表明,限制人员流动性的措施,例如工厂停工和宵禁,已成功减缓了大流行蔓延的趋势,但也导致了高额的经济损失。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问题,如原材料短缺和交货延迟,也减缓了德国经济的复苏。

另一方面,中国则是相对较快地从疫情大流行的影响中恢复了过来。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在2020年实现了经济正增长,增长率为2.3%。虽然中国经济增速较往年有所放缓,但仍然超过了欧美国家,这展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力。对于德国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中国的投资环境比世界其他地区更加稳定,是一个合适的投资目的地。

在这里,我们希望向有意在中国投资的德国公司介绍,后疫情时代如何从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受益,以及他们面临的一些挑战。

机遇一:中国营商环境的优化

近年来,中国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加速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市场化特指破除制约市场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主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保障市场公平准入,促进公平监管和公平竞争,优化政府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1.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外商投资法》同步落地实施,为外商投资奠定基础。《外商投资法》设立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如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如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规范外商投资管理(如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1. 2018年12月起,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此后分别于2019年、2020年和2022年进行了三次缩减,列出事项由2018版的151项减少至117项,缩减约23%。2022版负面清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服务业的行政审批减少,尤其是在金融、教育、科研和信息咨询等行业。未来,这些行业将更多地由市场决定。国内外市场主体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化运营空间。加上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和市场需求的急速增长,可为国内外企业带来巨大商机。
  1. 2021版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方向是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其中重点是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特别是汽车行业。2021版清单取消了乘用车制造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这意味着外资企业现在可以在与中企的合资企业中占有50%以上的股份),以及同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生产同类汽车产品的合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的限制。此前,2018版清单取消了对特种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股比的限制,2020版清单取消了对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的限制。经过四年的过渡期,中国汽车产业已全面对外开放。而在金融领域,证券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在2020版清单中已经放开。
  1. 此外,中国还实施了许多扩大贸易的措施: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是中国关税区以外的特定区域,实施比WTO规定更优惠的贸易协定,允许外国货物在没有关税的情况下自由进出口)再次扩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式启航,服贸会和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如期举办。

通过多措并举,中国营商环境的改善赢得了国际认可。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的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1位。此类政策的出台和不断优化,使中国对德国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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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在欧洲的收购案再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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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在欧洲的收购自2020年受新冠大流行的影响而陷入低迷之后,在2021年交易数量再次增加:从132宗增加到155宗。交易量也有所上升:投资和收购的价值从15亿美元增加到了124亿美元,有8倍之多。

中国公司在德国的收购案从28个增加到35个

中国投资者也再次在德国频繁出现:在2020年只统计到28宗中国公司的交易之后,2021年这类投资或收购的交易达到了35宗。交易量从4亿上升到了20亿美元。这一数据不包括2021年对德国初创企业高达19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在这些交易中,中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者团队的一部分积极参与其中。

这是审计和咨询公司安永(EY)对中国公司在德国和欧洲的投资进行研究的结果。

“中国公司在欧洲的投资总的来说还是持谨慎态度。”安永合伙人及欧洲西部地区中国业务部负责人孙奕观察到:“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仍然是在2021年也继续造成麻烦的新冠大流行,也是因为旅行限制、对从国外入境中国的人员实施严格的隔离规定、欧洲以及中国本身的封锁等等遏制措施。大多已经在国外收购企业的中国公司,近年来更关注在欧洲推进重组,而不是进一步扩张——尤其是在汽车零部件以及机械工程领域。”

孙奕认为,目前外国投资的高门槛,尤其是在某些关键领域,还有来自资金雄厚的金融投资者日益激烈的竞争,这些都产生了抑制作用。“并购市场上的购买价格最近急剧上升,在某些收购案中,中国的利益方不再愿意配合。尤其是已经上市的中国公司,害怕通过高昂的收购活动使得自己的股价受到压力。”孙奕说:“此外,一些潜在的收购对象在美国建有生产设施和研发中心。在这些收购案中可能会担心被美国投资委员会(CFIUS)拒绝,潜在的中国竞标者可能根本不会被邀请。”

对工业企业的兴趣减少

传统的工业公司仍占交易的大部分,尤其是在德国:35宗在德国的交易中有12宗,155宗在欧洲的交易中有30宗,都是工业领域的收购案。

然而,这一数量正在减少:2020年欧洲范围内还统计了36宗工业领域的交易。“中国投资者的兴趣仍然对欧洲汽车供应商以及机械制造商感兴趣——但现在也更多地关注电动汽车、自动驾驶以及高科技材料等子行业,”孙奕说。

但是,孙奕也发现,对于其他方面的兴趣有显著增加:“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者正变得越来越活跃。去年德国就有几宗非常大的针对初创公司的投资,中国投资者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除了德国的工程技能外,对电子商务专业技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高科技/软件公司去年在整个欧洲进行了27宗交易(前年:20)。“我们看到,对游戏开发员和软件程序员的兴趣越来越大。去年最活跃的中国投资者腾讯公司,最近也大量参与了这个领域的投资,”孙奕说。

健康行业的投资和收购数量也有所增加:从16宗交易增加到了26宗。“健康行业——不管是医药、生物技术还是医疗技术——正日益成为中国企业中最重要的目标行业之一,因为中国在这方面有很大的需要追补的需求,尤其是在研究和开发方面。”

英国取代了德国成为欧洲最大目标国

去年交易记录最多的国家是英国。英国以36宗收购及投资交易排名略高于德国(35宗交易),并远远超过第三位的荷兰(13宗)。

在头一年前两名的顺序还是颠倒的:2020年德国以28宗交易领先于英国的21宗。

“随着中国投资者的兴趣从传统的工业企业转向科技、软件及媒体企业,英国的目标市场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孙奕说。然而,她相信德国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仍然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市场:“很多中国公司通过他们在德国的投资获得了良好的经验。此外,现在中国和德国在很多层面上都建立了密切且富有弹性的联系。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会看到更多中国人在德国的交易——尤其是当新冠大流行对经济的影响逐渐消退时,”孙奕这样预计。

去年欧洲最大的投资是飞利浦公司(Philips)将家用电器部门以44亿美元出售给了位于香港的投资公司高瓴资本集团(Hillhouse Capital)。

第二大的交易是腾讯以11亿美元收购了英国开发工作室相扑数字(Sumo Digital),其次是中集集团(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同样以11亿美元收购了丹麦冷藏集装箱制造商马士基装箱工业有限公司(Maersk Container Industry)。

通往“共同富裕”之路以及背离“少数人的财富”:一个突然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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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宣传说:可以让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几十年的快速增长,导致了世界上最大的财富差距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一个重要目标:稳固健全的经济作为共同富裕的基础。为了创造这种共同繁荣,未来的发展必须保持平衡。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害处,但实际上是一个突然的转折。

一句格言和它的历史

“共同富裕”这个理念深深扎根于中国共产党。1953年人民日报用这个概念作为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的论据。报纸上曾警告说,资本主义会让少数一些人富裕起来,而绝大多数的人民将仍然贫穷。

三十年后,邓小平颠覆了这个论据,转而提出“让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切实政策。”

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社会不平等的情况加剧。共产党开始与贫困作斗争。必须承认,中国的极端贫困到2021年初已经消除。但是,仍然有6亿劳动人民靠每月154美元或更少的工资生活。这一人群的数量比整个欧盟的人口数量还要多,他们与一批第一代的亿万富翁和百万富翁生活在一起,而这些人几乎消费了全球一半的奢侈品。这使得中国的社会凝聚力成为一项复杂的任务。

习近平坚信中国政府模式相对于西方资本主义模式的优越性。继续朝这个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是重新分配财富、创造平等的晋升机会以及减少社会不平等。人们可以通过比如财产税、更进一步的收入所得税或者遗产税等措施来实现,但是这些措施可能会在党内引起争议。党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为了建设新的,必须先打碎旧的。

方向的改变不可能不留下痕迹

近几个月来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政府正艰难地朝着贯彻加强对社会和经济进行国家控制的方向迈进。继2020年11月针对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金服在上海和香港入市做出令人意外的决定后,中国当局对科技巨头、富人、教育服务提供商、名人甚至针对青少年的视频游戏发起了一系列不断扩大的打击行动。北京对社会和经济的干预似乎没有了界限。

2021年秋季,有14项同时对公司、行业和个人发起的“突击行动”。其中很多措施都可以用“共同富裕”来解释。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上将“共同富裕”表述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有必要平衡增长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在会后呼吁要“适当调整协定”,并鼓励高收入个人和企业“回报社会”。

这些监管措施的涉及面很广,在中国引起了少有的公开争论。一方面是有人支持采取大胆的措施,从根本上重新定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以纠正资本主义带来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则是以建制为导向的改革倡导者,旨在不断推进社会进步以及同时促进创新和创业的框架结构。双方对峙相当激烈,也不回避与几十年前的失败改革做尖锐的对比。

这样大范围突击行动的决定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问题。2021年9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严肃表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临的挑战明显增多。导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性正在增加。“总想过太平日子、不想斗争是不切实际的。”这里可以解释为试图让人们适应未来挑战不断增长的可能性。

中国领导人似乎希望能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有更多的发言权,以应对未来的挑战。电子商务平台、视频游戏或者食品配送服务的改善对他们来说还不够。他们要达到的目的更多的是建设人才和资本,重点加强在战略性关键行业中的国家竞争地位,例如高端制造、绿色科技、半导体生产、电动汽车以及在“中国制造2025”纲领和十四五规划中所描述的其他国家优先项目。

西方国家的反应以及中国的调整

近年来,西方国家公众对中国的态度明显恶化。北京近期的打击浪潮可能会增加国外对于中国整体发展的不安,此外,也会使得一贯积极支持与中国保持建设性关系的国际商界感到担心。

也许是作为对此的回应,中国高级官员在2021年秋天试图对收紧监管以及“共同富裕”做出新的阐述。高级干部韩文秀在2021年8月指出:“共同富裕指的是,要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分好…我们绝不会杀富济贫”。同一天,国家媒体机构新华社发表了一篇关于“共同富裕”的英文解释文章:“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它绝不是像有些西方媒体错误解读的劫富济贫。” 随后,习近平以及其他高级官员也进一步澄清了这一点。

现在要说这种监管打击会在哪里结束还为时过早。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的几个月和几年将对中国的发展方向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公众的沟通,而是实际上政府措施的规划。我们将继续对此进行观察。

下一篇文章:积极加强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中国政府具体在做什么,哪些行业从中受益?

纪念日应当庆祝

Deutschland China CAI

半个世纪。五十年。这是一个纪念日,没有人能想象不去庆祝它。不管是私人小范围还是官方大范围,都没法想象。

目前并没有感觉到存在德中节日气氛。可能是因为疫情。近日在中国各地不断爆发的许多新的不大的疫情告诉大家:新冠还没有被战胜。在乌克兰发生的战争也压抑着情绪。还有总体来说非常不稳定的国际形势。再加上欧中关系也没有过去那么友好。

以前是值得庆祝的。

当联邦德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50年前决定建立外交关系时,中国还处在“文革动乱”中。蓝灰色的统一制服和自行车车流早就让位给了色彩艳丽又时尚的各种服饰以及各类豪车引起的大拥堵,而其中大部分是使用的“绿色”能源。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末给他的国家定下的“大跃进”,是直到20年后随着邓小平宣布的改革开放政策才得以开始。从中受益的不仅仅是这期间在全球各个领域参与顶级活动的中国人,例如这里提到的电动汽车领域。德国人也一样从中受益。中国去年再次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对于很多行业的德国公司来说,中国是市场中的市场。在五十年的外交关系中,两国经济紧密相连,共同成长。

十年前,建交40周年的纪念日还成为了一系列活动的契机。三年来,德国人在中国上上下下都表现很出色。“德中同行”——这个口号表达了在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更加紧密联系到一起的意愿。企业不仅展示了他们的经济业绩,同时也表明他们将自己视为中国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为了自己的员工也为了整个社会参与社会活动——这是他们的商业标签。那是留在记忆中的一次盛会。

十年后,世界大不同。这并没有改变德国公司在中国的主张,尽管这个国家如今在欧洲比起合作伙伴来说更多是被成为“系统性竞争对手”。德国和中国,德国公司和中国公司,德国人和中国人,都被要求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挑战做出贡献。共同做出贡献。环境和气候保护就是这些挑战之一。未来的移动出行也是其中之一。摈弃化石原材料。重要的是不要停留在对话层面,而是将其深入——按邓小平的话来说,要暂时放下有些困难的问题,携手“塑造未来”。德国海外商会以此为题,值德中建交50周年之际开展了一系列对话活动。这些活动将在4月至11月之间进行。目标似乎很明确:在50周年之际,我们应该重新开始进行更深入的对话,而不是互相谈论对方。

请允许我在此做一个小小的(历史)附注:随着1990年德国统一,东德驻北京大使馆的大楼被接管。但历史并没有。东德和中国早已在1949年10月27日就建立了外交关系。

ACG为空中出租车公司Volocopter提供10亿美元融资

VoloPort atop urban building with VoloCity and VoloConnect

德国空中出租车公司Volocopter和Aviation Capital Group LLC (ACG)已就融资方案达成协议,用助于最高可达10亿美元(8.7亿欧元)的Volocopter飞机的销售。

通过融资模式实现租赁业务

该协议旨在使Volocopter用户能够通过融资模式租赁飞机。在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或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等权威机构认证后,将开始进行交付。Volocopter公司首席执行官Florian Reuter说:“这份合同将使我们能够在获取认证后立即开始商业运营。“

来自全球的战略与金融投资者的组合

与Aviation Capital Group LLC (ACG)的合作建立在Volocopter与Volocopter的早期投资者–ACG的母公司东京世纪(Tokyo Century)之间的现有合作关系之上。股东结构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战略和金融投资者的组合。2019年9月,总部位于中国杭州的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商吉利集团牵头进行了一轮融资,为Volocopter带来了5000万欧元的私人投资。

ACG和Volocopter之间的交易有待进行下一步的谈判和最终协议以及惯例成交条件的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