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中国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对外投资

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数额逐年增长,2015年首次超越外商对华投资数额,2016年更是创下超2千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而随着中国对海外投资监管政策的调整,2017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呈现出减缓之势。究其原因是中国政府在2004年至2014年期间对境外投资的管控逐渐放宽,而自2016年年底以来又逐步收紧。政策收紧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的暂时疲软、中国资本的严重外流以及中国外汇储备从2014年中期的近4万亿美元急速降至2016年年底的3万亿美元。此外,企业界不断增长的负债也成为中国政府的担忧。 对外投资政策的收紧 为了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而带动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的对外投资政策自2016年底开始趋于审慎,对外投资规定也相应被修改。2016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在就境外投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在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应防范对外投资风险。2017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强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应专注于主营业务,原则上不允许从事非主业投资。2017年8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公布。2017年12月初,《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出台。2017年12月底,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修订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国家境外投资监管制度的整体思路和方向。 新《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26日,发改委公布了新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办法》”)。《新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主要修改了备案、核准的监管机关和审批时限,并在“敏感行业”中增加了兜底条款。 此前的规定(2014年《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9号令”)) 根据目前的规定,进行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如果投资项目属于敏感区域或行业,必须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中投资总额20亿美元及以上的,需要由国家发改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其他境外投资项目则实行备案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备案;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各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监管机关的部分变化 《新办法》取消了国务院的审批权,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敏感类项目全部由国家发改委负责核准。不涉及敏感区域或行业的投资项目,无论投资总额的多少,仍采用备案制度,且保留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监管权限的3亿美元门槛。此前,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备案的投资项目必须由省级政府发改部门初审后再转报国家发改委。《新办法》取消了这一要求,地方企业可通过网络系统直接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申请材料,而无需地方政府发改部门的介入。 敏感行业的兜底条款 《新办法》为“敏感行业”增加了兜底条款,规定“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也属于敏感行业。修改后的《新办法》符合2017年8月公布的《指导意见》的思路,尤其是《指导意见》中对限制类和禁止类投资项目所进行的归类。例如,限制类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和体育俱乐部等投资项目,禁止类包括涉及重要的军事技术和产品领域的投资项目。根据《新办法》,发改委还会发布敏感行业目录,预计也会将《指导意见》中所述的限制类、禁止类行业纳入其中。 取消预先报告制度 目前,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中方投资主体在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递交具有约束力的报价之前必须向国家发改委递交项目信息报告。只有符合中国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才会予以批准并出具确认函。修改后的《新办法》取消了这一规定,即使是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也无需再撰写项目信息报告,不必经过国家发改委的预先审核,也不用提前获得确认函。 核准或备案的时间要求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中国投资主体只要在投资项目实施前(例如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前)能够获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便可。而按照目前的规定,要在签订投资项目的合同之前获取,或至少在签署的合同中声明,只有当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合同才生效。当然,中国企业现在也可以尽早提出申请。需要留意的是:如果中国投资者在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出具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在履行合同时会造成延迟。因为中国的外汇管理局、海关或银行在没有有效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的情况下,不会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收购海外企业的款项无法从中国汇出。 核准或备案期限 对于需要核准的投资项目,发改委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如认为确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咨询机构的评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评估时限,延长的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在《新办法》颁布之前,咨询机构的这一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如果无需委托咨询机构,核准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如果仅涉及需要备案的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在材料被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就可收到备案证明。 间接投资的报告义务 《新办法》还新增规定,如果中国企业通过其海外子公司(不涉及中国企业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开展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投资项目,必须向国家发改委报告相关情况。涉及敏感行业和区域的投资项目,依然实行核准管理。投资总额低于3亿美元的非敏感类投资项目,无需报告也不需要备案。至于报告中需要包含的信息和事项,还有待发改委进一步公布具体要求。在实践中,报告与备案究竟存在何种差别,也尚不明确。 展望 在中国政府收紧境外投资监管政策后,就涉及核准的项目,原则上只有符合国家方针和中国产业政策时才会获得批准。但《新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国投资者的负担:取消了省级发改委的转报程序,直接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申请,从而加速整个流程;较大型的投资项目,无需预先报告获取确认函;只有特定情况下的境外投资才需要核准,大部分投资项目适用备案程序且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相关文件。但是,敏感行业的兜底条款尚不明确,有待发改委公布具体的敏感行业目录,以便中国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更好地规划。不明确的还有,对于需要备案的项目,在申请中需要递交哪些具体的信息和资料,是否会对备案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预计发改委还会对此发布实施细则。虽然根据《新办法》的规定,中国投资者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执行之前出具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但实践中我们仍建议根据项目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就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便及早获得交易的确定性。

海航集团再度减持对德意志银行持股比例

近几日,海航集团再度减持其在德意志银行的股份。最初根据2月9日海航提交的申报文件,该集团对德银持股从9.9%降至9.2%,但其2月16日再次宣布,对德银持股比例进一步削减至8.8%。这家总部位于海南的综合企业集团目前仅部分直接持有德银股份,其余部分则通过金融衍生品持有。该集团所售德银股份的市场价值约为3亿欧元。不过,根据海航旗下奥地利资产管理公司C-Quadrat的公告,海航没有进一步减持的计划。

科瑞收购德国Biotest获绿灯通行

来自德国黑森州德赖艾希的生物制药专家Biotest的临时公告称,北京科瑞投资公司(Creat)对其的收购终获绿灯通行。据公告,该收购案已获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批准,不过前提是Biotest出售了其在美国的业务。此前该收购案因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担忧而受阻。历时八个月后,该交易即将完成。

德国制冷设备制造商将芬兰子公司出售给中国合作伙伴

德国制冷设备制造商比泽尔集团(Bitzer)将把其芬兰子公司Lumikko出售给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Songz,简称“松芝股份”)。松芝股份也是比泽尔的长期中国合作伙伴。双方已于2017年12月1日签订了交易合同。自2012年起,Lumikko便成为了比泽尔集团的旗下一员,专门生产应用于卡车和拖车的制冷设备。交易双方均未透露具体价格和相关细节。本次交易最终仍需得到中国有关部门批准。

德国境外收购: 中方企业间的交易

香港投资公司REFD收购了来自波鸿的一家水处理公司EKOF Mining & Water Solution (以下简称EKOF) 100%的股份。卖家是德国公司KHD Humboldt Wedag International (以下简称KHD),同时KHD也是一家中国国企的子公司。REFD是由一个中国家族建立的投资公司,迄今为止该家族在收购交易中未曾公开透露姓名。此次收购这家来自化学领域的中型企业也是其在德国完成的第一笔并购交易。

中国Nison集团收购德国厨房设备生产商Siematic

来自中国的家电制造商Nison集团收购了德国厨房设备生产商Siematic的多数股份。Siematic这一家族企业的股东,Ulrich Siekmann 和Kathrin André将公司出售给Nison后仍将持有少数股份。同时负责公司运营的Siekmann和Silvia Weppler也将继续管理公司。Siematic位于威斯特法伦州洛讷的总部和工厂在收购后得以保留,并负责生产高端厨房设备。该宗交易的最终落实仍在等待有关部门的批准。双方根据约定并未向外界透露具体的收购价格。

腾讯与四维图新放弃投资Here

中国大型数字地图企业四维图新在一份公告中宣布,将不再推进与腾讯和新加坡政府财团(GIC)联合对Here公司10%股权的收购。尽管投资失败,但与Here股东----德国三大汽车企业奥迪,宝马和戴姆勒期间开展的配合被证明十分顺利,共同计划的合作项目也未受影响得以继续推进。收购终止的主要因素据称是未获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此次交易的许可。

北斗星通收购德国汽车工程服务提供商逾半数股权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Friedrich & Wagner Holding 公司所持有的德国in-tech有限责任公司 50%的股权。根据北斗星通公司公告,其将首先对旗下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6.5亿元人民币,之后重庆北斗星通将以6000万欧元收购标的公司in-tech 50%股权,并向收购后的标的公司增资2000万欧元。增资完成后北斗星通共获得in-tech 57.14%股权。

德诚科技稳健前进

德诚科技股份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创造了约3千9百万欧元的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3%,其税后盈利甚至可能达到1千1百万欧元左右,增幅为17%。根据目前业绩估计,这家来自泉州的聚氨酯树脂生产企业应该能完成2016年年度的预期营业额。除了傲人的业绩数字,他们在慕尼黑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还透露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中国化工巨头鲸吞德国行业领跑者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希望通过收购被誉为全球塑料和橡胶机械配件制造行业领跑者的克劳斯玛菲集团,巩固其市场的地位,同时推动中国工业现代化进程。此举也为该德国公司发掘了更多增长潜力。 老牌企业克劳斯玛菲一直以来都是德国技术革新的代表,其风云变幻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创建的铁路机车制造厂。如今,该集团以能向全球客户提供制造及加工塑料和橡胶机械配件的整套技术跻身世界一流,且市场反应良好。自从三年多前加拿大金融投资商Onex公司加入之后,该企业发展十分迅速,2015年营业额增长了近10%,创下了新的记录。如今有新东家加入,使其长期发展的前景更加看好。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在完成交割手续并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就将以9.25亿欧元收购克劳斯玛菲。公司管理层对此显得十分欣喜。集团首席执行官Frank Stieler在收购之前的一次报告中表示:“我们期待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一道加速我们在中国和亚洲的发展进程”。

合资带来更多商机

总部位于德国纽伦堡的汽车供应商莱尼与国企北汽集团(BAIC) 旗下的子公司中国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企业,在上周双方正式签约。中国国务院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SASAC)已批准这一合资企业。透露据莱尼股份有限公司透露,莱尼将出售其在廊坊(湖北省)的线束系统工厂的50%股份给北京海纳川汽车零部件公司。迄今为止,该工厂专门为北京奔驰汽车公司(BBAC)的车型制造电缆线束,而北京汽车奔驰公司为奔驰戴姆勒集团和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企业。

把握有利机会

越来越多的德国企业从中国合作伙伴的手中收购其合资公司的股份。投资者通常希望获得更多的行动自由或节省开销。此外,外商必须建立合资企业的行业则继续减少。最近的完全收购案例是汽车供应商格拉默和表面处理专家凯密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