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trauen China Deutschland

疫情之下,更显“信任”之重

面对疫情危机,信任是管理层及其团队彼此良好合作的基础。全球新冠大流行危机下,企业如何建立信任机制,保障业务稳定运行,显得更加重要。当前因疫情及相应防疫措施的影响,企业如何跨国招聘本地员工和外派专家成为中德双方共同面临的难题。德国管理层人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与下属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流。他们认为仅仅通过候选人远程线上云面试的表现,即电话或者视频面试,不足以决定该候选人是否有资格入职。针对企业高管或经理人、专家职位,德国公司仍旧坚持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现场面试; 相比之下中资企业针对同等职位的招聘决策则更灵活机动、更果断。疫情危机下中德企业如何招聘和培训管理岗人才,基于我们在过去六个月的相关行业经验, 企业内外信任挑战可通过以下五个策略解决。 运营成效和信息透明度是信任的前提 建立及扩大信任需要两个要素。 第一:公平竞争,提升运营成效。以绩效考核为尺度,建立公平考核机制,增强团队竞争意识,从而提升提升运营成效。例如,通过团队或部门之间的商业创意竞争,借由平等的考核制度统一评判(绩效考评审核委员会)。相较于于德国,中国的教育系统更侧重于针对学生的 “强记忆式“的知识传递,而不倾向于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因此竞争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这对于解决危机下企业面临的问题至关重要。 第二:增加信息透明度,确保员工即使在七千公里以外,也能够理解管理者的工作内容。员工应该清楚了解工作内容的三个「W」原则(三问:Warum为什么,Wie怎么做,Was做什么)。特别是中国员工在这里需要针对工作内容,获得相对更清晰、更全面的结构。因为他们在工作时会因为不了解整体项目框架,往往会针对项目细节进行主管判断,进行更多的微观调整(micro-management)。在这一点上德国本地的招聘管理人员在领导来自中国的员工时需要尤其注意。此外信息透明度在与中资业务相关的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要。相较德国公司中资企业参与人才就职过程的决策者要更多。在德国的中小企业,高管人才的招聘有时仅由常务董事或者公司所有者一次性决定。 企业氛围的安全性是员工信任的基石 在危机情况下,企业氛围和企业环境的安全是企业发展的重心。关于如何提供安全的企业氛围,中德员工在观念上存在较大差异. 举例而言,针对负面信息中国员工和德国同僚相比时常会表现得更加负面。必要时中国员工会更早或提前表达离职意愿。因此疫情危机期间相比德国而言,中方员工如何表述和传递负面信息的方式和方法很重要;一种透明、乐观和前瞻性的沟通方式更为重要。 “人”始终是信任的核心 如果管理岗候选人符合相应职位要求,德国公司通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过程。与此同时,中资企业在招聘经理级别或高管的职位过程中,由于双方在信任构建上需要更长的时间,整个招聘过程所花的时间则比德国公司多很多。 这样耗时较长的多轮招聘过程对于德国的候选人来说通常是比较少见的。中资企业在德国的高管或管理岗位候选人招聘的过程中,需要提早构建信任体系,尽早让相关职位候选人与中方员工团队接触。 当前新冠危机下,德国当地的经理人在远程领导中国团队的时候,需要考虑中国当地的具体情况,例如如何与中国当地员工更紧密,更乐观地沟通? (在新冠疫情阴影下,人们应适当地询问员工父母健康及其亲属的状况)。员工和他的亲属有什么担忧?新冠疫情中员工个人的基本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等等。在中国个人受“单位”原则的指导,管理层作为“一家之主”式的人物,全面把控员工相关事宜。关于远程线上员工管理,经理人则需增加与中国员工交流的频率,灵活使用中国本地的远程沟通渠道,诸如微信等。 协作共赢是信任的目标 与德国的流行企业情境文化相反,中国员工团队更习惯于私下一起做很多事情。为了构建其乐融融的团队氛围,同事聚餐,团建活动和参与公司年会表演几乎是强制性活动。这一点对于在中国工作或者领导中国团队的德国经理人至关重要。理想情况下,中国团队更倾向于通过一个快速的集体式成功来激发团队士气。相比德国团队集体庆祝项目成功能够更明显激发中国团队的积极情绪。团队成员能够更有归属感;并且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 (比如周末主动加班)。而线上视频,如虚拟云庆祝则很难达到类似的员工激励效果。 对未来关键问题的研判决定信任可否持续 新冠疫情危机情境下,企业想要谋求发展必须以客户为导向。 与疫情前相比,我们的客户当下更需要什么?哪些行业领域将不再重要? 在危机期间如何激发在华德企的本地员工的创新性?都是涉及企业信任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今后针对这些未来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中德企业运营方式将更加多样化,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如,中德两地团队发展创新驱动技术的密封技术的经验;云平台不断涌现,为全球形式变化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等。当下疫情隔离期间,中德两国项目合作参与者已通过微软的Zoom和Teams或微信已进行了五个月以上的接触。这种解决方案的出现表明德国公司也可以通过线上云技术手段,促进必要的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结语 在全球因新冠疫情大流行的危机时期,企业内外信任的构建与维系是企业管理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中德双方团队推动企业前进发展的温床。前文提及的五个中心要素,即运营绩效和信息透明,企业氛围安全,“人”的因素,合作共赢和针对未来的展望,需要企业管理层人员针对中德两国人文差异,因地制宜和因人而异适当采用。企业管理层将该五大要素合理实践,针对性开发创新解决方案,有望摆脱因新冠疫情造成的人员招聘危机。
Symbolbild. Gavel und Geld.

德国再次收紧投资监管

通过该修正案,《对外贸易法》(AWG)将与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欧盟第2019/452号条例(“《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相适应,该条例旨在建立针对外商在欧盟境内进行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在欧盟层面对投资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或处以禁令仍属于各欧盟成员国的责任。 新冠疫情下投资保护成为焦点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大流行期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受到特别关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防护服、消毒剂、药品以及呼吸器的供应紧缺凸显了在危机时期为国民提供安全的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在受疫情影响而削弱的经济环境下,可能会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公司成为容易的收购对象以及新冠危机相关的工业领域的公司面临出售的情况。此类担忧目前对于研发新冠病毒疫苗或治疗药物的公司尤为明显。国际投资者对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的争夺赛已经开始。在新冠病毒大流行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要求其成员国保护制药行业的公司不受外国投资的影响,并在必要时修改国家法规,其中重点关注美国和中国。柏林在这方面已经做好准备,作为庞大的国家新冠疫情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柏林已经启动了新的经济维稳基金,通过该基金,德国政府可以参股德国公司以防其被外国投资者收购。但是,这样的“强心剂”可能只在极端情况下发生。预计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BMWi)将通过修改后的《对外贸易法》更加频繁地禁止交易。 《对外贸易法》以及《对外贸易条例》的主要修订 《对外贸易法》(AWG)和《对外贸易条例》(AWV)为审查在德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德国收紧外商在德投资政策,其中包括将特殊安全行业的投资审查门槛从外商投资者收购德国公司25%的投票权降至10%的投票权,并且将关键基础设施(例如能源供应商)纳入投资监管范围内。 迄今为止,若收购会对德国的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实际并且足够严重的危害,则可以根据《对外贸易法》第5条第2款采取《对外贸易法》第4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与非欧盟收购方收购内资公司相关的限制和负加行为义务。而从现在开始,根据《对外贸易法》的修正案草案,只需要对德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可能的侵害,而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与此同时,所保护的利益不再仅限于德国,而是延伸至整个欧盟及其成员国。此外,就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产品,不仅要审查其制造商和开发商,而且还要审查使用或改造此类产品的公司。联邦政府称,此项举措可以促成更具前瞻性的投资监管。 此外,该修正案草案将《对外贸易法》第15条第3款规定的“交割禁令”扩展至所有根据《对外贸易条例》(AMV)需要进行申报的法律行为。到目前为止,“交割禁令”仅适用于特定领域(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公司)的投资审查。相反,在《对外贸易法》修改之后,在审查期间,不能对跨部门领域(适用于所有行业)的负有申报义务的收购进行交割。该项新规定旨在防止“抢跑”,即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以及审查程序结束之前使其成为既成事实(如获得关键技术或安全相关的信息泄露)。 除《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外,联邦政府拟对《对外贸易条例》作进一步的调整和补充。特别是,应对《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第4条中所提及的“关键技术”进行定义和编目。例如,可能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生物和量子技术包括其中,在上述领域中,若外商收购股份比例超过10%,则存在申报义务并且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可能对其进行审查。在目前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不排除该目录将扩大至医疗健康领域或其他领域。 对新修订的评论 与近年来对《对外贸易条例》的修改一样,《对外贸易法》的第三次修订受到了商界的广泛批评。例如,德国工业联合会(BDI)、德国工商总会(DIHK)和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反对《对外贸易法》的再次收紧,并一致认为此举在当前全球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是错误的信号。不断涌现的新监管障碍正在削弱德国作为投资目的国的吸引力。尤其是在危机时期,比如眼下的新冠疫情,都凸显了全球经济之间的联系以及德国工业为能够保障充足的国民供应对开放市场的依赖度。 在未来,德国联邦政府将比以往更容易限制欧盟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并且通过目前所计划的法律修订干涉受宪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和私人自治。联邦政府早就表示要对“关键技术”采取与“关键基础设施”类似的限制规定,以便联邦政府未来能够在不通过立法机构的情况下扩大相关领域的目录。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实际和足够严重的危害”这一饱受争议且未予界定的法律概念,将预计转为对公共安全或秩序的“可能的侵害”这一更为模糊的概念。随着投资管制的一再收紧和审查标准的不断放宽,德国距离透明度和法律确定性也越来越远。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其判决中要求,为满足宪法的禁止过度原则(Übermaßverbot),干涉性的规范必须足够确定。《对外贸易法》修正案草案未对德国监管机构广泛扩张的衡量空间进行具体化,尽管这是宪法所要求的,而这可能导致法律争议。但是,比上述法律思考更为重要的是德国以此发出的政治信号。尤其是在中国,人们警惕地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因此,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不影响德国的国际声誉和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应当就审查标准颁布具体的指示。 结论:对并购实务的影响 对于并购交易实务而言,《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对相关各方都意味着不确定性。未来,在涉及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交易中,需要更仔细地审查收购交易是否属于《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条例》的适用范围,或者是否主动申请“无异议证明”。修订后,所有依《对外贸易条例》负有申报义务的法律交易在审查程序结束前为效力待定的状态。因此,必须更多并且更早地对该问题进行关注。德国正在跟随世界趋势,而投资审查将成为跨境交易中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Handelskrieg zwischen China und den USA,

与中国的贸易战:夹在各战线之间的德国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2018年1月宣布将对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板和洗衣机征收惩罚性关税,从而引发美中贸易战。 自此,许多国家对中国产生抵触情绪。而中国和美国同是许多德国企业的主要销售市场。对此,德国公司和投资者当今该如何定位自己,以免成为贸易战的受害者或遭受销售损失呢? 中美贸易战对德国和中国的投资环境和行为有什么影响? Ludes:许多德国创始人现在都在自问:我如果邀请了一位中国投资者加入,会阻断我进入美国市场的道路吗?贸易战提升了中德投资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系数。贸易战不仅使德国公司的在华投资数量下降,也影响了中国公司的在德投资。深受其害的是科技领域,例如,美国正试图切断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全球供应链,以防止中国在这一相对弱势的行业中追赶上来。其它深受贸易战困扰的中德投资领域还有电信、技术、航空航天和运输业。 贸易战对供应链有何影响? Ludes:首先必须声明的是:持久的贸易战只会让所有人都遭受损失。我们也不能拒绝全球化——只有失败者才会这么做。但是,如果想避免对一个国家的危险依赖,尤其是对一个实行另一套政治体系的国家的依赖,那么对部分中德交付状况和供应链的深思熟虑一定是有意义的。例如,我们德方不应该太依赖来自印度或中国的仿制药供应链。类似的可能还有对中国的钕,钪和钇等稀土的依赖。 德国对外贸易法的收紧使得中国投资者在收购关键领域企业10%以上的股份时需要获得国家批准,这会带来哪些影响? Ludes:贸易战引发了对中国强烈的消极情绪。中国人在许多国家感觉到不受欢迎或不太受欢迎——德国社会的许多领域也是如此,这也涉及到收紧的对外贸易法。由于普遍的消极氛围,中国现在将投资目光更多地转向亚洲,尤其是因为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和印度等国家都几乎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看作是贸易伙伴。但我们应该清楚:在商业领域,中国人、美国人、俄罗斯人等等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可靠或不太可靠甚至完全不可靠的合作伙伴之分。这在全世界的商业领域中都应该是相同的。从经济角度来看,作为第一大出口国,我们依赖与中国的完整关系以及中国的经济增长。中国可以没有我们,但我们不能真的失去中国——例如大众汽车40%的销售额都在中国。而当大众汽车今年的销售额在所有国家均出现下滑现象,但在最近几个月中,其在中国的销售额同比上一年早已有所增长。 “中国可以没有我们, 但我们无法真的失去中国” 那么,我们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利用贸易战改善中德投资环境呢? Ludes:在政治层面上,我们应该有更加独立的立场,欢迎中国人和中国企业成为我们的商业伙伴和投资者。这一点在政治层面上是不够的。此外,德国企业还应该探索与中国合作伙伴,当然也有与竞争对手之间更多的共同点。为此必须进行并促进更多的交流——也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时期。总的来说,我们应该支持更多的合资企业,例如,中国(联合)投资者与欧洲私募股权(PE)公司组成竞标财团的联合投资园区或者联合交易。也已经有个别在德国本地进行投资的中国金融投资者,如曾致力收购博世马勒涡轮增压系统的方源资本。我们应该促进中德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公司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这也正是我们投资中本(CVCapital)正积极开展的业务,尤其是当中国去年的风险投资市场规模首次超过了美国市场。在中国,人们能体验到绝妙的活力,而这里却给人一切都在沉睡的印象。中国拥有一个运转良好的风险投资市场——而这对我们来说只能是幻想——还有成百名兴致勃勃的中国金融投资者,例如由阿里巴巴前任CEO领导的维新力特资本、鼎晖投资、中金公司、平安资本、由俞丽萍创立和罗斯柴尔德(Rothschild & Co)投资的南风资本还有大钲资本,这些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有更多中国风险投资人投资德国企业,他们就可能促使德国企业扩张到中国市场。另一方面,这也能帮助德国发展出更多的全球市场玩家,而他们也必须利用到这个庞大的市场。我们以远程医疗为例:该领域在欧洲受到相应州法律的过度监管,德国和欧盟的企业也还处于起步阶段。而来自中国或美国的远程医疗初创企业所受到的监管较少,却能系统地扩建和推广,且凭借着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有更好的创业条件。 "在中国,人们能体验到绝妙的活力" 中方有哪些进步空间? Ludes:中方也有相应的要点,例如中国正在改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且该进展一定会越来越快。总体而言,德国企业在中国需要更多的法律安全。另一方面,这个话题如今常常被过分强调。 这可能在30年前会有所不同。其他要点是在没有合资企业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得到收购批准和自由市场准入。同时,德国企业还可以在重要领域创建或收购中国企业,例如安联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安联建立联盟。还有最后一点:如果中国政府取消外汇限制或迅速授予在德国或欧洲投资的相应许可证,将对更多的中国风投公司在德国的良好运作十分有益。   恩斯特·卢德斯博士(Dr. Ernst Ludes)是中国私有投资银行投中资本(CVCapital)的欧洲主管。 以前他是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殷拓集团的合伙人,并曾在投资公司Alchemy Partners以及并购和企业融资咨询公司Drueker&Co工作。他的职业生涯始于麦肯锡(McKinsey)。2010年卢德斯博士(Dr. Ludes)创立了Turning Point Investments顾问公司为处于特殊情况的公司提供咨询。

新冠危机期间的劳动权

预防和控制措施 中国的“公共部门”颁布了大量永久生效的法律法规,以在国家、省份和地方各层面遏制病毒扩散,进一步采取预防措施,保护雇员,减轻雇主负担等。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也需履行特殊义务,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备确诊或疑似感染的员工,必须监测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尤其需要关注体温),撰写健康报告,并将员工出行记录告知当局。雇主必须确保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并准备充足的防护及卫生用品。不遵守规定可能会被严厉处罚。 员工保护措施 规定的停工休假日期过去之后,受限于旅行限制或其他措施,部分员工无法返工,这是许多公司面临的挑战。于是有了用以保护员工和避免裁员的法规,这些法规的效力大于雇主权利和劳动合同。因此,雇主无权召回或辞退正在隔离的员工。同理,雇主也不能向未感染的员工承诺更稳定的工作。如若员工出行受限,则在技术允许和组织安排合理的情况下,雇主可要求在家办公。如果员工对此拒绝,或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重返工作岗位,雇主则可根据相应的内部规定采取纪律措施,轻则口头警告,重则解雇等。若劳动合同在治疗、隔离或其它国家紧急措施执行期内到期,则合同期限将自动延长至治疗或国家措施结束。 工资及病假工资 在国家规定的停工休假时间内,员工获得了也一直有权获得劳动合同中承诺的报酬。若在这几天内有工作,员工则有权获得加倍报酬(休息日加班)。若雇主的业务在此之后仍处于停工状态,则这些停工日期也将被视为工作日,且雇主需要发放第一薪酬期间(通常是当月)的工资,而从第二个薪酬期开始则可以降薪:例如,若无其它规定(休假规定等),则只需向员工支付能维持当地生活的最低薪资。这也适用于由于政府措施而在第二个薪酬期内无法返工的员工。 重新恢复业务时,雇主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报酬支付按规定所完成的​​工作。若雇主由于新冠肺炎而遇到经济困难,则可以在咨询并与相关员工达成协议后对薪酬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必须接受隔离或相关治疗的确诊或疑似感染员工通常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而无需隔离但需定期接受治疗的员工则仅能得到相应的病假工资,除非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 可以免除合同双方履行劳动义务的不可抗力的中国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因此,雇主不得因新冠疫情——(在更多前提下)在中国被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而拒绝支付工资,也不得终止雇佣合同。 为雇主减压 为了减轻雇主的经济负担,相关法律规定为雇主进行了减压,尤其是在社会保险上。根据要求,中小型公司以及湖北的公司最长可免缴五个月的养老金、失业险和意外险。大公司可申请三个月的折扣以及最多六个月的延期缴款。而医疗保险则可申请最多五个月的半折折扣。地方一级基本上采取了上述国家措施,但有时会存在其它规定,例如,2020年二月份的社会保险缴款需要之后补交以及其它行业可继续延期交款。 结论 中国政府正通过采取劳动法的相关措施减轻疫情造成的后果。这是介于避免(大规模)裁员且保护工人和经济停滞之间的艰难举措。正如中国大多数的法律规定,各种概念非常含糊,不能精确定义,且可能因地而异。因此,公司在当前这一危机时刻应该比平时更加密切关注法律变动,遇到不清楚的地方立即寻求法律建议。
Dual Circulation – Chinas zwei Kreisläufe

一生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五月份首次提出了双循环的新理论。中国人民的高消费需求未来将通过中国国内市场的商品和服务得到满足。与此同时,中国将计划在国际大循环中向需求驱动型和创新驱动型经济体进行转变。为此不仅需要覆盖整个价值链,而且要接手以前由外国承包的高科技产品,从而促进中国的出口。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始于邓小平的经济改革。这位来自四川牌坊村的小个子伟人不仅更加相信私有制和个人负责制,还通过其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目标深远地影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模式。对此,起始于19世纪70年代末期的一个大趋势也对他有所帮助: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概念。大型公司通过授权将自己的部分产品外包,从而从世界其它地区的低薪条件和更具吸引力的生产条件中受益。因为中国不仅在这一方面上对外开放,而且还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条件,所以该国成为了“世界工厂”。经济分析师王健为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型创造了“国际大循环”( Great International Circulation)一词。接下来的几十年便是一段无与伦比的成功历史。中国目前正在取代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1980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还在微薄的3千亿美元——去年已超过15万亿美元,在此期间,总贸易额从5百亿美元增长到约4.7万亿美元。 增长瓶颈 然而,这一模式在过去十年中已逐步接近极限。中国的薪资上涨导致外商在成本角度上渐渐有其它选择——尤其是因为中国的成功理所当然地引人模仿。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许多其他国家将中国当作榜样并开始复制商业模式。家具行业正逐步将生产基地从中国转移到越南。类似的情况也正在皮革行业中发生。更廉价的人工和更宽松的环境标准使东南亚邻国更具吸引力。这些结果也能轻易被察觉到:中国生产 的商品价格下降,而生产成本上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量出口引起了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这一发展趋势也反应在许多数据中:增长率已持续下降了多年,贸易顺差也在下降。2008年的净出口额还约占GDP的10%,但在2018年已下降到1%左右。北京肯定意识到了这一趋势,并且多年来一直在尝试以国内消费导向型经济模式取代纯粹的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2006年制定的十一五规划便早已明确:“把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基本立足点,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与投资、内需与外需协调拉动转变。” 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将持续上升,同世界经济的联系会更加紧密。 习近平, 中国国家主席     但到目前为止,这一转变所取得的成功是有限的。从这一角度来看,习近平主席在五月份进行新的尝试也就不足为奇了。他在中央政治局的每月例会上首次提出王建首创的“双循环”(Dual Circulation)概念。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如同往常的中国治理新理念一样,这不是一个全面制定的计划,而是一个粗略的概述。但目前已明确的是,该双循环将构成将于2021年3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的政治框架。 何为双循环? 习近平认为,现在应该向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外”循环中增加内循环,以加强中国国内市场,尤其是促进消费。这一因素使中国GDP一直维持在35%至38%之间。这与GDP在65%至70%之间的发达经济体——美国GDP甚至更高——相差甚远。而这一目标并非不切实际。促进内需也理应能帮助中国开拓新的出口市场。随着向需求驱动型和创新驱动型经济的转变,北京一方面希望中国能够覆盖价值链的全部范围,最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希望能将中国在该价值链的高端找到更好的定位。 以正在转移基地的家具业为例,这就意味着中国如今提供相关的生产机器,而非像从前那样提供家具。另一个例子是钢铁业逐渐将重心从结构钢等大宗商品转移到了较难生产的特殊钢上。同时,整个加工链应将位于中国。例如,更大型的世界级铁矿石供应商巴西淡水河谷(vale)最近在宁波建造了一座年产能为2500万吨的矿石厂,采用特别环保节能的方法专为中国市场生产该公司最先进的产品。淡水河谷的竞争对 手力拓(Rio Tinto)早已宣布,不久将在中国建立类似的工厂。 之后,未来的出口将在质量方面寻求增长,而不是集中在数量方面。换句话说,用创新的高科技代替廉价的无需任何技术知识的大宗商品。例如由中国全权生产的隧道掘进机。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明确将其制造的这款盾构机定位为与海瑞克竞争的产品。同时,中国也能通过提升国内消费摆脱其他经济区域带来的外部冲击和危机。此外,也能在高科技领域减少对外国尤其是美国的依赖性。 双循环的概念从而延续了李克强于2015年5月制定的“中国制造2025”战略,该战略设想中国到2025年拥有十大战略领域上的市场领军地位,其重点也在高科技和面向未来的领域。而中国也确实拥有有利的起跑点。中国目前的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城市化率约为60%。将近4亿人达到中产阶级。该倡议的发布时间还考虑了其它两个令呼声不断的中国经济结构改革更加日益紧迫的因素:一个是新冠疫情,另一个是在美国大选之前再次尖锐的中美贸易冲突。 中国国内市场应将成为进出口枢纽。 安娜·霍尔兹曼(AnnaHolzmann), 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Merics) 研究员 贸易冲突和新冠疫情 由特朗普总统宣布的中美经济脱钩将使中国企业向美国出口更加困难。虽然该国仍然是中国商品的最大出口国个体,但目前更多商品入口欧盟,且东盟成为中国商品去年最大的出口国集团。此外,中国的高科技产业正处于相对欠发达阶段——美国便针对该点果断采取抵制,从而进行威胁。例如在计算机芯片行业,美国禁止任何供应商继续向华为手机出售中央处理器(CPU),并且该手机上不再能下载谷歌应用,华为因而受到中美贸易战极大的影响。中芯国际由于被禁止出口商品到美国丢失了庞大的业务。 从这一角度分析,中国计划且决心要摆脱对美国供应商的依赖是合情合理的。 另一方面,新冠疫情也证明了全球经济在国际物流链中断时的脆弱性。尽管中国在危机中的整体表现似乎好于其它地区,但疫情后的整顿工作仍未开始。特别是大公司在供应链方面不仅应该做到不断拓宽,还要在区域性上进行改善,以便更好地应对供应链中断。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目前的商业模式可能尤受其害。丰伟律师事务所(Graf von Westphalen)的律师兼合伙人以及丰伟驻上海代表处的负责人海德(Patrick Heid)认为在这一点上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减少中国在近几个月来比以前更明显的对进出口的依赖,中国政府还把加强国内市场的长期目标宣布为迫切的短期目标。” 加强国内市场的长期目标成为了中国政府迫切的短期目标。 海德(Patrick Heid), 丰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兼合伙人(上海)   拒绝贸易保护主义 这一理念在未来几年中具体如何实施仍有待观察。但是中国领导人已经明确表示这并非是180度的转变,且中国正致力于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习近平主席在九月份的一次商务会议上解释了他的这一理念,这些 建议将用以起草第十四个五年计划:“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将持续上升,同世界经济的联系会更加紧密,为其他国家提供的市场机会将更加广阔,成为吸引国际商品和要素资源的巨大引力场。” 资金渴望 为此最重要的将会是:资本。目前受青睐的通过银行贷款或国家投资的融资方法将不再适用。中国也将因此继续对外资开放,并同时更善于利用国内正大量捆绑在房地产领域的私人资产。 相关方面的举措早已清晰明确。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计划(Q FII)的种种限制几乎已被取消。首次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已大幅简化且整体上更加透明,特别是对于侧重于半导体产业或生物技术等朝阳产业的中国创业板(深圳)和科创板(上海)的细分市场。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通道将尤其能缓解那些渴望资金的初创企业。而外国金融机构如今被允许在中国设立全资分支机构(例如安联)的事实正如明年明确为外国投资者开放中国债券市场的计划一样都是这一方向上的明确信号。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内储蓄,进一步的国内改革势在必行。 此外,必须改善对大约2亿“民工”的管理。他们大多生活在城市,但由于他们的户口(一种家庭记录簿)通常在农村的家乡且与之绑定,他们在城市的权利便受到了限制。他们和家人几乎没有获得教育和医疗的途径,户口迁移也十分困难。而在这方面也早能看见初步改革。在广州和中国南方的一些其它城市,如果能通过相应的考试并具有某些行业的专家资格便有落户的机会。 德国扮演何种角色? 双循环给德国带来的其中一个影响可能是来自中国的直接投资将延续下行趋势。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的分析师霍尔兹曼(H olz m a n n)却认为投资将朝更具战略性的方向发展:“中国国内 市场应将成为进出口枢纽。就该点而言,中国的政治和企业将来会十分谨慎,以确保海外投资符合这一目标,并购也尤其需要有助于巩固中国国内市场。丰伟律师事务所(Graf von Westphalen)法兰克福办事处的律师马科·泽塞尔(Marco Zessel)认为,从中期角度看来,德国尤其可能从中受益:“当美国和英国的投资可能会大幅下降时,德国期待中国能保持其对直接投资的浓厚兴趣。德国企业可能成为其中的受益者。中国制造2025战略,特别是中国要成为高科技先锋大国的目标离不开收购和进口专有技术。”因此,从中期来看,中德之间的贸易竞争也将加剧,这更是因为中国经济的定位与德国经济相似— —侧重于汽车制造、机械工程以及(特殊)化学。如果这里的重点是出口更高质量的产品,则必然导致与“老牌”企业 更加激烈的竞争。但与此同时,也会出现新的商机。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可以在供应商和设备商领域进一步发掘增长潜力。例如,如果中国想进一步扩大其芯片产业,就可能从德国进口相应生产线中用于光刻工艺 的特殊光学或曝光系统。为了更好地在中国市场找到定位,德国公司甚至可能加强在中国的收购和投资。德国汽车制造商可能成为这里的引领者——最近几年,他们都增持了其合资企业中的股份或完全收购 相关的合资企业。然而,丰伟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却对此表示怀疑:“中国将来自然会继续对外国直接投资感兴趣,但我们早在近几年来就注意到,外国投资的总体环境变得更加艰难。一方面可归咎于日新月异的法律法规造成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中国在其仍需要外国投资的领域中变得越来越挑剔。外交政策的形势终将越来越严峻,而本国政府(被误解)的不当行为可能会突然给商业活动造成困难。” 德国期待中国能保持对直接投资的浓厚兴趣。德国企业可能成为双循环的受益者。 马科·泽塞尔(Marco Zess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