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危机期间的劳动权

预防和控制措施 中国的“公共部门”颁布了大量永久生效的法律法规,以在国家、省份和地方各层面遏制病毒扩散,进一步采取预防措施,保护雇员,减轻雇主负担等。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也需履行特殊义务,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备确诊或疑似感染的员工,必须监测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尤其需要关注体温),撰写健康报告,并将员工出行记录告知当局。雇主必须确保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并准备充足的防护及卫生用品。不遵守规定可能会被严厉处罚。 员工保护措施 规定的停工休假日期过去之后,受限于旅行限制或其他措施,部分员工无法返工,这是许多公司面临的挑战。于是有了用以保护员工和避免裁员的法规,这些法规的效力大于雇主权利和劳动合同。因此,雇主无权召回或辞退正在隔离的员工。同理,雇主也不能向未感染的员工承诺更稳定的工作。如若员工出行受限,则在技术允许和组织安排合理的情况下,雇主可要求在家办公。如果员工对此拒绝,或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重返工作岗位,雇主则可根据相应的内部规定采取纪律措施,轻则口头警告,重则解雇等。若劳动合同在治疗、隔离或其它国家紧急措施执行期内到期,则合同期限将自动延长至治疗或国家措施结束。 工资及病假工资 在国家规定的停工休假时间内,员工获得了也一直有权获得劳动合同中承诺的报酬。若在这几天内有工作,员工则有权获得加倍报酬(休息日加班)。若雇主的业务在此之后仍处于停工状态,则这些停工日期也将被视为工作日,且雇主需要发放第一薪酬期间(通常是当月)的工资,而从第二个薪酬期开始则可以降薪:例如,若无其它规定(休假规定等),则只需向员工支付能维持当地生活的最低薪资。这也适用于由于政府措施而在第二个薪酬期内无法返工的员工。 重新恢复业务时,雇主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报酬支付按规定所完成的​​工作。若雇主由于新冠肺炎而遇到经济困难,则可以在咨询并与相关员工达成协议后对薪酬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必须接受隔离或相关治疗的确诊或疑似感染员工通常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而无需隔离但需定期接受治疗的员工则仅能得到相应的病假工资,除非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 可以免除合同双方履行劳动义务的不可抗力的中国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因此,雇主不得因新冠疫情——(在更多前提下)在中国被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而拒绝支付工资,也不得终止雇佣合同。 为雇主减压 为了减轻雇主的经济负担,相关法律规定为雇主进行了减压,尤其是在社会保险上。根据要求,中小型公司以及湖北的公司最长可免缴五个月的养老金、失业险和意外险。大公司可申请三个月的折扣以及最多六个月的延期缴款。而医疗保险则可申请最多五个月的半折折扣。地方一级基本上采取了上述国家措施,但有时会存在其它规定,例如,2020年二月份的社会保险缴款需要之后补交以及其它行业可继续延期交款。 结论 中国政府正通过采取劳动法的相关措施减轻疫情造成的后果。这是介于避免(大规模)裁员且保护工人和经济停滞之间的艰难举措。正如中国大多数的法律规定,各种概念非常含糊,不能精确定义,且可能因地而异。因此,公司在当前这一危机时刻应该比平时更加密切关注法律变动,遇到不清楚的地方立即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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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出租车开发商Lilium获2.4亿美元投资

总部位于慕尼黑的飞行出租车公司Lilium在新冠状病毒的危机中仍完成了2.4亿美元的融资。领投者是中国互联网公司腾讯。这笔新到手的资金的一部分将被Lilium用以继续研发机器,从而能够按计划从2025年开始批量生产以及运营支线航班。 Lilium开发的电动飞行出租车Lilium Jet可垂直起飞和降落;但也像传统飞机一样需要借助机翼飞行。而像空中客车公司(Airbus)或巴登州的Volocopter公司等竞争对手正致力研究电动客运无人机。去年年底,多位专家曾对Lilium概念的合理性提出质疑。首席执行官丹尼尔·维甘德(Daniel Wiegand)现在在接受商报(Handelsblatt)采访时对此表示反对并批评了这项研究:一分钟后电池便会耗尽的断言是完全错误的。尽管如此,Lilium还是需要更好的电池投入到以后的系列型号中,但Lilium Jet绝对不需要奇迹般的电池
Bayern fördert Ansiedlung von Unternehmen aus China

巴伐利亚促进中国公司的进驻

巴伐利亚与中国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突出体现在产业集群内的合作中。巴伐利亚州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其合作。现在已经为这个集群建立了一个可以在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间深入进行知识和技术转让的网络。典型的集群存在于像汽车,机电一体化和自动化,传感器或环境技术这些关键性技术中。这也促成了例如巴伐利亚化工集群及其公司与中国石化工业所在地山东省东营的合作。 巴伐利亚 面积 70,550km², 占德国 20% 人口* 1310万, 占德国 15% 专利* 14,064个,位居德国第二 国内生产总值* 6330亿欧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3% 出口量* 1899亿欧元,其中339亿欧元是与中国合作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48323欧元,德国为41342欧元 进驻巴伐利亚的中国公司 超过400个 *2019   研究和发展组织:9所国立大学,17所应用科学大学,13座马普研究所和3个所属的服务机构,亥姆霍兹联合会的两个中心和3个研究所,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的10个研究所,另外还有12个研究机构以及大约10个研究协会。 巴伐利亚每年GDP的大约3%用于研发。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来到自由州进行研究,并与巴伐利亚的公司一起开发项目。华为技术公司在巴伐利亚州设有多个办事处,阿里巴巴已在慕尼黑设立了德国总部,而电动汽车制造商蔚来汽车甚至在这里设立了欧洲总部。中国一汽在慕尼黑建立了首家国外研发中心,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作为中国最大的国立汽车研究中心自2018年以来一直在慕尼黑附近的埃尔丁运营一个测试和认证中心。顺丰速运(SF Express)作为中国最大的物流公司之一,通过对顺丰无人机德国有限公司(Amazilia Aerospace GmbH)的投资现也常驻在巴伐利亚州。在那里他们专注于研究针对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飞机的数字飞行控制及飞行管理解决方案。此外还有许多中国的初创企业也来到了巴伐利亚,例如梅卡曼德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Mech-Mind Robotics Technologies)或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LiangDao)。所有这些都表明,未来几年的中德合作不仅将在数量上也会在质量上得到提高。 在巴伐利亚引领直接投资 多年来,中国一直在巴伐利亚州的外国直接投资中位于第一名。尤其是来自汽车,机械工程,可再生能源,信息通信技术和医药行业的中国公司在巴伐利亚感觉特别愉快。 知名的企业从蔚来汽车(NIO)和知行汽车(BYTON)到阿里巴巴(Alibaba)和绿叶制药(Luye Pharma)。大多数的需求来自中国东南地区,即上海和广东之间。因此,巴伐利亚自由州已于1997年在山东成立了第一个代表处,2013年在广东又增设了第二个联络处。2018年7月,自由州甚至在中国中部城市成都架起了第三座支柱。 中国还是巴伐利亚州最重要的贸易伙伴:2019年的贸易额为339亿欧元。已有400多家中国公司在自由州入驻,超过2000家巴伐利亚中小型公司与中国保持着密切合作。 对于西门子(Siemens),安联(Allianz),宝马(BMW),奥迪(Audi)和曼恩集团(MAN)这些巴伐利亚全球企业来说,中国是绝对关键的市场。每年在巴伐利亚和中国都会举行许多贸易展览会和活动,公司可以在这里互相交流。包括的范围从慕尼黑国际展览公司(Messe München)组织的2020建筑设计展览会(BAU China 2020)到纽伦堡国际会议,丝绸之路 - 新市场上的交易(Seidenstraße – Handeln in neuen Märkten)。还有18个巴伐利亚城市和乡镇与中国城市保持了的伙伴关系,例如纽伦堡和深圳,雷根斯堡和青岛。现在,有近22,500名中国公民居住在自由州,其中约三分之一居住在慕尼黑大区。 从一开始就提供支持 为了使中国公司能够迅速在巴伐利亚立足,巴伐利亚自由州的落户机构“巴伐利亚投资促进局“(Invest in...

针对危机需求的新招聘方法

带着孩子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通常会为学校教育支付更高的费用,这也让公司花费更多。相反,雇员的薪资水平贬值,这主要是举家迁居中国的原因。 不断出现的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实施的新签证规定,甚至常常使中国的政府部门自己也觉得很苛刻。从而可能导致无法衡量的状况出现甚至是绝对的工作禁令。 同时,可以看出,外国人,其中包括许多高素质人才,有时会有些“中国厌倦”,因为他们已经感受到了上面所说的各种情况。他们的解聘通常会涉及较长的处理阶段,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而现在病毒危机或新的签证规定所产生的影响更加深刻。入境和航班禁令可能使一个公司在一天内几乎完全脱离管理,甚至持续几个月。用于过渡的视频会议和家庭办公仅适用于拥有良好管理团队以及为共享知识提供所需框架的公司。如果一个公司只有一名工厂经理领导一个每天依赖指示的生产团队,对于这些公司来说现在的情况就是及其巨大的挑战。如何更好地应对此类情况并避免代价高昂的错误,这就应该从中国专家那里获得建议。 新冠危机和经济损失不仅使在中国的公司看到,他们必须考虑新的人事战略,更重要的是,明智地聘用外国还是国内高管会涉及到什么。我们建议使用特定的策略来尽早部署本地高管,他们在危机时期能够特别稳定,因为他们不受许多措施的影响。往远看,本地员工还能特别充实需要本地网络的行业。相比本地员工来说,外国员工在与中国决策者建立关系时要困难得多:在中国,同样也在德国,许多关系网络在培训期间就已经建立起来了,外国人通常不属于这些有影响力的当地圈子。在我们这里,比如交易会上会建立起许多良好的关系,还招募管理人员,而这种情况在中国很少见。另一方面,将业务推向自己的“同胞”是全球现象,中国雇员在当地也是这样。 在建立当地员工队伍时应当注意什么 温泽尔(Wenzel)先生,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零部件制造公司再制造亚洲项目总经理,举了一个实际的例子。 “我们在上海临港工厂拥有强大的本地化员工。这意味着,我们保持小额的外籍员工份额(<7%),这个份额还将继续减少。我们将本地员工视为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也希望长期培养他们。特别是必须具备的技术鉴定,企业内部IT系统和信息源,程序和流程,以及通往其他驻地所需界面和知识载体的网络系统——所有这些都需要学习。通常在外派人员的关键职位上都有明确的本地对等专业人员,他们稍后将完全接管该职能。特别是在技术职位上,作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还会在德国进行持续数周的培训,最长可达数月。” 在招募本地员工的问题上,德国公司常常缺乏对文化差异的基本了解。选择是根据“直觉”做出的,而不是基于客观标准和良好招聘经验的。比如面试中的肢体语言会更加凸显这个问题:中国式的特点是克制;问候时候的握手按照西方的观点显得太柔弱,直接的目光接触总是被回避,举止显得很恭顺。回答问题有时会显得犹豫不决,说话音量太小,并伴有频繁且不必要地道歉。这种肢体语言会降低被招募的机会,因为它与德国人对领导力素质的理解,譬如要有主动性,主动采取行动和独立做出决定,都是相抵触的。但是,在倾向于团体行动的中国,这种相当德国的领导行为会被视为自私的,而这个人也会被认为是出于纯粹的个人利益行事。 因此,必须始终在文化背景下审视所希望的能力。对于招聘策略,从一开始就需要对文化标准和价值观有一个统一的理解,例如领导风格,关系和信任的建立,决策,解决冲突,谈判和沟通风格。如果雇用本地员工,则需要量身定制发展计划,以便他作为未来的领导者可以在新的文化环境中反思其行为,努力缩小文化鸿沟。 总结 为了确保公司将来,而不仅仅是在危机情况下,在当地采取行动的能力,他们应该重新考虑其在中国的人事战略。战略性招聘和本地管理人员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文化和当地特色的深入了解对于成功的实施工作是不可或缺的。
Symbolbild. Gavel und Geld.

德国再次收紧投资监管

通过该修正案,《对外贸易法》(AWG)将与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欧盟第2019/452号条例(“《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相适应,该条例旨在建立针对外商在欧盟境内进行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在欧盟层面对投资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或处以禁令仍属于各欧盟成员国的责任。 新冠疫情下投资保护成为焦点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大流行期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受到特别关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防护服、消毒剂、药品以及呼吸器的供应紧缺凸显了在危机时期为国民提供安全的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在受疫情影响而削弱的经济环境下,可能会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公司成为容易的收购对象以及新冠危机相关的工业领域的公司面临出售的情况。此类担忧目前对于研发新冠病毒疫苗或治疗药物的公司尤为明显。国际投资者对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的争夺赛已经开始。在新冠病毒大流行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要求其成员国保护制药行业的公司不受外国投资的影响,并在必要时修改国家法规,其中重点关注美国和中国。柏林在这方面已经做好准备,作为庞大的国家新冠疫情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柏林已经启动了新的经济维稳基金,通过该基金,德国政府可以参股德国公司以防其被外国投资者收购。但是,这样的“强心剂”可能只在极端情况下发生。预计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BMWi)将通过修改后的《对外贸易法》更加频繁地禁止交易。 《对外贸易法》以及《对外贸易条例》的主要修订 《对外贸易法》(AWG)和《对外贸易条例》(AWV)为审查在德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德国收紧外商在德投资政策,其中包括将特殊安全行业的投资审查门槛从外商投资者收购德国公司25%的投票权降至10%的投票权,并且将关键基础设施(例如能源供应商)纳入投资监管范围内。 迄今为止,若收购会对德国的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实际并且足够严重的危害,则可以根据《对外贸易法》第5条第2款采取《对外贸易法》第4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与非欧盟收购方收购内资公司相关的限制和负加行为义务。而从现在开始,根据《对外贸易法》的修正案草案,只需要对德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可能的侵害,而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与此同时,所保护的利益不再仅限于德国,而是延伸至整个欧盟及其成员国。此外,就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产品,不仅要审查其制造商和开发商,而且还要审查使用或改造此类产品的公司。联邦政府称,此项举措可以促成更具前瞻性的投资监管。 此外,该修正案草案将《对外贸易法》第15条第3款规定的“交割禁令”扩展至所有根据《对外贸易条例》(AMV)需要进行申报的法律行为。到目前为止,“交割禁令”仅适用于特定领域(军备和信息技术安全公司)的投资审查。相反,在《对外贸易法》修改之后,在审查期间,不能对跨部门领域(适用于所有行业)的负有申报义务的收购进行交割。该项新规定旨在防止“抢跑”,即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以及审查程序结束之前使其成为既成事实(如获得关键技术或安全相关的信息泄露)。 除《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外,联邦政府拟对《对外贸易条例》作进一步的调整和补充。特别是,应对《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第4条中所提及的“关键技术”进行定义和编目。例如,可能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生物和量子技术包括其中,在上述领域中,若外商收购股份比例超过10%,则存在申报义务并且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可能对其进行审查。在目前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不排除该目录将扩大至医疗健康领域或其他领域。 对新修订的评论 与近年来对《对外贸易条例》的修改一样,《对外贸易法》的第三次修订受到了商界的广泛批评。例如,德国工业联合会(BDI)、德国工商总会(DIHK)和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反对《对外贸易法》的再次收紧,并一致认为此举在当前全球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是错误的信号。不断涌现的新监管障碍正在削弱德国作为投资目的国的吸引力。尤其是在危机时期,比如眼下的新冠疫情,都凸显了全球经济之间的联系以及德国工业为能够保障充足的国民供应对开放市场的依赖度。 在未来,德国联邦政府将比以往更容易限制欧盟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并且通过目前所计划的法律修订干涉受宪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和私人自治。联邦政府早就表示要对“关键技术”采取与“关键基础设施”类似的限制规定,以便联邦政府未来能够在不通过立法机构的情况下扩大相关领域的目录。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实际和足够严重的危害”这一饱受争议且未予界定的法律概念,将预计转为对公共安全或秩序的“可能的侵害”这一更为模糊的概念。随着投资管制的一再收紧和审查标准的不断放宽,德国距离透明度和法律确定性也越来越远。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其判决中要求,为满足宪法的禁止过度原则(Übermaßverbot),干涉性的规范必须足够确定。《对外贸易法》修正案草案未对德国监管机构广泛扩张的衡量空间进行具体化,尽管这是宪法所要求的,而这可能导致法律争议。但是,比上述法律思考更为重要的是德国以此发出的政治信号。尤其是在中国,人们警惕地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因此,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不影响德国的国际声誉和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应当就审查标准颁布具体的指示。 结论:对并购实务的影响 对于并购交易实务而言,《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对相关各方都意味着不确定性。未来,在涉及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交易中,需要更仔细地审查收购交易是否属于《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条例》的适用范围,或者是否主动申请“无异议证明”。修订后,所有依《对外贸易条例》负有申报义务的法律交易在审查程序结束前为效力待定的状态。因此,必须更多并且更早地对该问题进行关注。德国正在跟随世界趋势,而投资审查将成为跨境交易中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中国数字新媒体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上涨

中国数字新媒体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上涨

中国通信、媒体和科技(TMT)行业的私募股权(PE)投资和风险(VC)投资在2020年下跌之后,又在第二季度迎来反弹。然而,无论是投资量还是投资规模都创下了三年新低。中国TMT行业在2020年上半年共有1187笔PE/VC投资交易,较2 019年下半年下降了34%。披露投资价值的交易总额计139.67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交易只有25笔。其中,技术行业的投资量居四大TM T行业之首,因为中国在近几年出台了促进增长,支持技术创新的措施。2020年上半年共完成760笔交易,价值79.19亿美元,其中超过1亿美元的交易有14笔。相比之下,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行业以3 8 0起交易量和4 8亿的交易额创下三年新低,与2 019年下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3%和56%。中国的投资者也许正在等待未来的投资良机。通信行业有最终只有19笔交易,有趣的是,总投资额却大幅上升至10.85亿美元。另一方面,娱乐和媒体行业遭受了COVID-19疫情最具毁灭性影响。中国各地的电影、娱乐节目、体育竞赛和文化活动都被中断,从而导致广告需求下降。该行业共28笔交易,投资额共计172万美元,与2019年下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71%和52%。 www.pwc.com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法》”)于2020年12月1日生效。该法已于2020年10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通过。《出口管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针对出口管制出台的全面法律规则——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具有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中国已对“两用”(如密码技术或人工智能领域产品)或“核”领域的各类物项及诸如生物或化学物项的出口管制,以及对有关物项清单均有所规定。新《出口管制法》现将出口管制并入一部法律,同时极大地拓展了其范围,并强化了管制与实施机关的地位。建议与中国有联系的企业,深入考察自身作为中国出口管制物项的出口商、进口商或最终用户可能会受到的影响,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作出必要调整。 涵盖的出口业务 该法不仅规定了从中国境内出口相关物项,其还包括向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这些物项,以及这些物项的过境、转运和再出口。同时,只有在出口商事先获得相应出口许可的情况下,出口管制物项的出口业务才被允许进行。作为出口许可申请的一部分,出口商等有义务提交关于受管制物项的预期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文件。 出口管制物项 出口管制物项首先是指所有属于《出口管制法》第2条所列类别之一的物项(包括技术资料和其他数据)。除军事、核和“两用物项”(既用于民事,又用于军事)等外,还包括所有“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相关”的货物、技术和服务。 “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这两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给了主管机关很大的裁量权。由于《出口管制法》本身未就所提及的物项清单作出(除一般定义以外)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如果公司想在具体的出口交易中评估是否遵守了《出口管制法》的规定,遇到的情况则更加复杂。特别是,该法并未对参见的出口管制物项目录作出具体规定。 相反,《出口管制法》第4条笼统地提及出口管制物项清单和目录。对于《出口管制法》生效后特定物项的出口管制规定(如针对两用物项)是否会继续适用,以及《出口管制法》和现有的特定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是否重合的问题,只有主管机关的应用实践和公布的实施细则才能予以明确。但是,或许可以认为,至少在过渡时期,此前针对个别出口管制物项目录的特别规定仍会继续适用,而这将进一步增加中国出口管制制度的复杂性。 根据《出口管制法》第12条,除《出口管制法》第2条界定的普遍受出口管制的物项外,根据《出口管制法》第9条的规定仅受临时出口管制的物项(不超过两年)也需获得出口许可(例如为实施针对特定国家的禁运)。更让公司头痛的是《出口管制法》第12条的额外规定,根据该条,出口商知道或应当知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物项,也应当视为出口管制物项。因此,即使公司在出口交易中因疏忽而未认识到安全风险或对中国利益的潜在损害,也将面临被制裁的风险。  域外效力 新《出口管制法》的核心要素是其域外效力范围。对此很多人认为,中国希望在出口管制领域也能与美国比肩。违反出口许可规定、改变出口管制物项最终用途或未经主管机关同意向第三方转售的最终用户(和间接进口商),将被列入“管控名单”。如果最终用户和进口商一般性地“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也会遭受同样的命运。出口商和出口代理商因而不得与列入这份“管控名单”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交易。只有在存在正当理由的个别情况下,才能受到豁免。 此外,《出口管制法》第44条还包含一条其范围至今尚难以评估的域外效力条款。根据该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出口管制法》的规定,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妨碍履行与个别武器制度相关的防扩散义务及其他国际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但该等责任尚未明确。 管制权限与制裁 《出口管制法》赋予主管机关广泛的管制和调查权限,以发现、制止和制裁(潜在的)违反出口管制行为。其措施包括营业场所检查和对涉事公司雇员进行询问,对有关商业文件进行检查和复印,以及扣押出口货物。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涉事的出口交易企业将面临重罚,罚款金额可高达出口营业额的十倍。此外,涉事的出口企业今后将被普遍禁止从事出口贸易。最后,如果出口企业与此前因违反《出口管制法》而被列入“管控名单”的最终用户和进口商进行出口交易,则其将面临重罚。借此,中国任何类型产品的最终用户和进口商将被事实上切断。 对实践的影响 新《出口管制法》扩大了中国的出口管制,并通过“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这类模糊的法律概念赋予主管机关在适用法律时以广泛的裁量权。这给出口商、进口商及最终用户引发了相当程度的法的不确定性。他们都面临着潜在的严重制裁。希望《出口管制法》能够在主管机关的实践及由此公布的更详细的实施细则中得以清晰化。在此之前,建议公司最好考虑《出口管制法》对其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交易的潜在影响,并相应调整其合规措施。
Konsumverhalten in China

第一波新冠疫情之后的消费行为

在最近的一项调查中,麦肯锡咨询公司(McKinsey)调查了COVID-19疫情如何影响中国(以及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消费者行为和计划。 在中国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将推迟或者甚至取消购买昂贵物品的计划,例如珠宝,汽车,建房或翻修房屋等,现在更倾向于小的额购买计划。在疫情爆发前有购车计划的中国受访者中,50%都表示他们不会在2020年购买汽车。59%的人在购买珠宝的计划中也持有相同观点。相比之下,只有1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推迟或取消了购买护肤产品的计划。大约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的支出将少于之前的计划。 但是,价格和价值对于受访者来说还是有区别的。在计划购买小型家用电器的受访者中,将“多功能”作为左右购买决定的三个最重要因素之一的比例增加了10%,该比例是将低价作为重要因素所占比例的四倍。这些结论也导致了另一个结果,某些消费者群体在封锁和限制条件放松后又再次增加了支出。同时,不愉快和内疚感被认为是不愿意消费的原因:三分之一的中国手机购买者也因此不愿购买手机。 www.mckinsey.com

“最后的结果远超于之前的预期”

中德并购交易平台: 请问您如何评价拜腾这轮融资的成功呢? 马峻: 拜腾B轮融资的成功,我相信对于拜腾和投中都是意义非凡的。从合作之初,我们坚信从公司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去进行融资计划的安排及投资人的沟通合作。最后的结果远超于之前的预期,本轮多元化战略投资人的加入反映了对公司团队、技术和产品的高度认可,更会对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带来重要的资源。对于投中资本来说,我们也通过拜腾,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拓宽了行业视野,坚定了持续深耕这一领域的信心。 投中资本和拜腾在这轮融资中面临哪些挑战? 投中和拜腾的合作有很多的契合之处,首先我们双方的团队都是非常国际化的,而投中对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理解也是拜腾信任和选择我们的基础。本轮融资初期,投资人对于拜腾到底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德国制造和硅谷科技如何融合中国市场,等等这些问题还是缺乏直观和深入的理解。我们知道,拜腾生产总部在南京,而研发中心在硅谷和慕尼黑,而投中资本在这三地有紧密合作的团队。在本轮融资的过程中,我们和公司一起经历了拜腾品牌发布,美国CES概念车首发,北京车展等重要进程。这让我们对公司的研发、团队、产品和技术等等都有了非常全面,直观和深入的理解。我们即做到了对接全球范围的潜在投资人,也能给未能有机会前往海外实地考察的中国投资人更好的解答。 本轮融资当中主要投资者是一汽, 另外还有动力电池供应商宁德时代以及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这些投资者为什么对拜腾感兴趣,愿意斥资几亿美元入股一家初创企业? 第一是投资人对于拜腾来自德国制造业的基因还是很认可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一汽。一汽作为一个中国汽车主机厂(OEM)能够领投,肯定是对拜腾技术与产品的高度认同,从整个过程来讲的话,拜腾顶尖的管理团队是完全受到投资人认可的,包括德国汽车的制造经验和硅谷的UI/UX研发经验。拜腾的供应商也都是相当顶尖的。OEM的核心优势并不是能把各种各样最尖端的零件拼凑到一起,就可以造出最好的车。因为这些车的零件,从硬件到软件,是需要相互匹配的,集成能力是需要多年经验沉淀的。这个过程是需要相当高水平的技术诀窍和专业技能的。这个也是投资人比较看重,比较喜欢的点。 拜腾在本轮融资中募集到了5亿美元资金。这对于这家中国电动汽车初创企业在中国和全球电动汽车市场的地位有什么意义呢? 目前就市场运营来讲,中国现在做电动车的融资还是比较活跃的,包括拜腾的一些竞争对手,也在积极地融资。因为接下来大家都要上生产线,都要开始进量产环节了。这次拜腾的融资,投资人都很积极,是超募了,最后我们不得不减少一些投资人的额度。这当然是一个积极信号,说明投资人对拜腾还是非常认可的。同时也帮拜腾准备了充分的子弹。这样的话,就能保证拜腾在下一步顺利进入一个量产环节。而且从这轮融资来看,拜腾的定位还是很受到市场认可的。这对于拜腾今后的融资和国外市场的扩张,都是一个很好的基础。 在中国,有许多初创企业活跃在电动汽车和自动驾驶领域,并希望研发引领未来的智能交通。跟中国及国际许多其他的“探索新方向的初创企业”相比,拜腾具有什么特点与优势? 拜腾的特点就是在设计和工艺制造上显然比一些其他的车企有优势。另外,在众多的初创企业中,拜腾的关注点是中高端的SUV。蔚来汽车也在重点布局这个领域。 但是中国有很多的EV Startup,目前在初始阶段每一家不一定是竞争关系。有些企业在做A0级的小车,还有些做经济型的SUV,和拜腾并不形成竞争。 在电动汽车和自动驾驶领域的进一步融资和交易中,投中资本未来会变得更加活跃吗?  首先,我们对电动车和新时代的出行方式是非常关注的。所以,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电动车本身,而是整个跟车相关的先进生产制造的产业链,包括跟电池、激光雷达、无人驾驶以及高精地图等相关的技术领域。在这些领域,我们目前正在为美国、欧洲以及中国的客户服务。 投中资本是如何给自身定位的呢? 第一,投中资本的行业定位特别是在先进制造业、医疗保健、消费品以及数字新媒体产业。先进制造业包括像汽车和机械制造这样的传统工业。第二个定位是全球化,因为很少有中国投行像我们一样,不光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欧洲范围内也在德国慕尼黑,美国的硅谷都设有办公室。除此之外我们还在以色列非常活跃。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在初创企业融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球化在这种背景下就是我们的一个特点和优势。当然,我只能说在目前我们在全球化方面是领先的,但我们还是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德国市场对于作为中国领先投资银行的投中资本意味着什么? 投中资本在未来有什么样的计划和目标呢? 欧洲市场,特别是德国市场对投中资本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先进制造领域,德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国家,有非常深厚的工业基础。所以说德国和中国的业务是有很多协同点的。很多德国企业也在考虑,该怎样发展自身的中国业务。这个时候,投中资本就可以给予这些企业帮助。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跟他们对接中国的一些战略合作伙伴,或者作为投资方或者合资方,给打算在中国落户的德国企业和中国当地政府牵线搭桥。 马先生,非常感谢您接受采访! 人物简介 投中资本管理合伙人马峻先生负责投中资本的整体运营和战略布局,他拥有近20年金融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多年的企业融资、并购、上市及退市经验。自2012年加入投中资本以来,马峻先生领导完成了多笔并购和融资重要交易,其中包括凤凰旅游集团C轮战略融资、黑石集团收购环球资源、携程战略投资海鸥假期及纵横集团、百视通收购艾德思奇、蓝色光标收购亿动、去哪儿战略投资旅游百事通等。加入投中资本前,马峻先生任ROTH Capital美国罗仕证券中国首席代表六年,对中国企业境外IPO、增发和私有化有大量经验,并在此前服务于AIG及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位于上海的投资银行投中资本目前已完成超过120亿美元的交易。 自2017年初以来,投中资本在慕尼黑开设了办事处。Ernst Ludes博士是投中资本欧洲团队的负责人。 www.cvcapital.com
中欧全面投资协议:双边并购新的希望

中欧全面投资协议:双边并购新的希望

经过7年的谈判,欧盟与中国的投资协定于2020年底达成。该协议将确保中欧经济伙伴之间的投资环境更加平衡。德国和中国企业都将从新的更具建设性的监管框架中受益。 尽管受到新冠危机影响,2020年欧盟与中国的贸易额仍持续增加,5860亿欧元的年贸易额也使中国超越美国,自欧盟成立以来首次成为其最大的贸易伙伴。这使得新达成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协定”)变得更加重要,通过其中包含的公平、促进贸易关系的规则,该协定对参与双边经贸的各方均为重要进步。 放宽市场准入 协定旨在减少中欧在市场准入方面现有的不对称问题。在中国,多个行业领域中严格的中外合资要求将被取消。特别是在制造业和汽车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行业,德国企业将可获得全面准入。同时,近几年中国已经逐步开放的金融服务行业内的中外合资及外资股权上限要求也将取消,包括银行、证券交易、保险和资产管理等领域。此外,中国还承诺解除医疗(私立医院)、环保服务、研发(生物资源)、电信和云服务、商业服务和国际海运等领域的投资限制。 对于德国企业来说,一半以上德国在中国的投资都可从此次协定达成的扩大市场准入中获益,特别是在汽车和制造业,包括化工、电信设备、运输设备和医疗设备生产等领域。现在,这些行业的德国原始设备制造企业未来可以100%拥有其中国子公司的股权并提取利润,而无须与中国合资方分享利润。 公平竞争环境 除了中欧之间市场准入的不均衡,竞争条件的不平衡也是另一个讨论焦点。对此,协定向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环境”迈出重要一步。这其中包括对国有企业市场行为的约束、提高政府补贴透明度以及防止强制技术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中国国有企业被要求今后完全以经济标准为基础进行决策。在其进行买卖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应对德国公司一视同仁。同时,协定还对中国政府提出透明度要求,以确保更好的计划性及更高的法律确定性。这些要求主要包括为评价特定国有企业市场行为而进行的信息交流、关于补贴的磋商程序和为外国公司提供平等进入标准制定机构的机会。 协定还禁止未来各种强迫技术转让的投资要求,如向中方合资伙伴转让技术、对研究机构的本地化要求或在技术许可中干涉合同自由。此外,协定还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行政机关未经授权披露其在商品或服务认证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德国企业在中国的机遇 在中国企业过去多次对德国掀起并购风潮之时,德国企业主要以绿地投资而非并购交易的方式在中国投资。鉴于协定在大量行业领域取消合资要求、允许外资并购,中德之间上述投资行为差异预计将在未来有显著转变。 市场竞争条件的改善也为德国企业提供了新的、可持续的增长机会。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从新冠疫情影响中迅速恢复的经济将创造更多的增长,德国投资者在中国市场的投资交易量也将随之增加。例如,巴斯夫集团在中国华南地区进行总额高达十亿美元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同时,巴斯夫创投又于近日宣布投资位于中国杭州的初创生物技术公司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清洁高效的工业合成生物技术。 对中国在德直接投资的影响 与中国市场的全面开放相比,协定只在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对中国投资者承诺了少量的额外开放,因为在协定出台之前,欧盟市场已经基本对中国投资者全面开放。不过,各成员国实行的外商投资审查与控制措施不受协定影响。 尽管缔结协定对中国在欧投资条件没有重大直接影响,但其仍然向中国在欧洲的投资发出积极信号,中国对德投资活动有望再次活跃起来,为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处于衰退状态的中德并购交易市场带来转机。 总结 协定为在欧盟和中国之间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并为中德间的双向投资提供了新的机会。然而,对中国在协定框架下所作的逐步开放仍须结合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更广泛的政治经济发展情况来审视。中国政府正日益加强对信息技术、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服务、人工智能及重大设备制造等战略相关行业的控制,以确保技术自主权。而最近出台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规定及其他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措施意味着德国企业未来在中国的经营中仍将面临障碍。
Claudio Chiandussi

为何中国对“德国制造”热情依旧

经济研究员于2019年中期分析称,与德企合作或对德企进行的并购交易项目(M&A)大幅走低。欧洲经济研究中心(ZEW)四月份发布的并购指数创下其自2005年首次统计以来的历史新低,五月份指数也紧随其后成为历史第二低值。德国经济在2019年也仅增长了0.6%,为六年来最低。但至少去年共达成了219笔交易,仅比2018年减少了十笔,且交易规模都较大,其中最大笔规模为E.ON集团收购INNOGY,该笔交易规模估计可高达245亿美元。 五年拉力赛急刹车 并购市场上的涨势在五年后停滞不前并非意料之外——尤其是当中国公司在前几年里进行了大量的收购后,如中国化工收购克劳斯玛菲(KraussMaffei)或美的收购库卡(KUKA)。 对醒目数据//图表的猜想:8.8%中国并购交易(包括香港)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占比从2018年的11.4%降至2019年的8.8%。中国并购交易所占份额从去年的11.4%下降至2019年的8.8%有三个主要原因:首先,该国国内及全球的经济形势都十分艰难——与美国旷日持久的贸易争端也是原因之一。其二,当前急缺满足以下要求的收购候选人:(a)能为当前产品组合提供适当的技术支持(b)在允许范围内迎合中国政府目前支持的外商投资方向。此外,卖方对估值期待值提高也使投资者(包括中国)比在2016年景气时期变得更加挑剔。 德国外商收购壁垒更为森严 尽管如此,中国仍对德国的专有技术感兴趣。戴姆勒和吉利近期宣布成立合资企业以计划在中国生产纯电动汽车Smart,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然而,中方竞标者也有时候根本没有决定权,除了对价格的预期值不同之外,这还归因于联邦政府如今愈发频繁地使用其否决权。外商投资“准入产业负面清单”主要涵盖了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当该清单对收购库卡一事的说明仍含糊不清,德国政府便从安全政策出发,禁止中国入股输电系统运营商50Hertz。当前关于是否将华为排除在5G网络供应商名单之外的争论也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时尚及体育用品:消费主导行业被看好 日益增多且乐于消费的中国中产阶级具有无限潜力:许多公司希望在该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此外,减少对重工业和出口的依赖,并推动消费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投资项目是受中国政府鼓励的。 同样具有吸引力的还有时尚及体育用品、旅游服务和包装业等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行业。知名品牌在2019年也很受欢迎。例如中国综合性企业集团复星上头条的收购项目:该集团收购了时尚品牌TOM TAILOR以及英国旅行社托迈酷客(Thomas Cook)的冠名权和两家连锁酒店。传统的巴黎老牌时装屋卡纷(Carven)、瑞士奢侈鞋履制造商巴利(Bally)、法国时装品牌浪凡(Lanvin)以及奥地利纺织品商WOLFORD都已在去年被中国纳入麾下。 展望:2020年有何期待? 尽管欧洲和德国的并购市场环境在“具有挑战性”一项被评估为“不足”,但2020年仍呈现出以下四个趋势。 1. 并购交易将在2020年升温 几宗较大型的并购交易将在本年度内进行。制药业和汽车工业、机械工程或服务业等许多行业的形势正发生扭转。所有非未来核心业务将抓住机会,争取在2020年找到匹配的新买家。如慕尼黑的广告门户网站运营商Scout24于年前出售了其二手车分类信息平台Autoscout24和贷款中介平台FINANZCHECK。巴斯夫(BASF)将其颜料业务转让给了中国人,拜耳(Bayer)和朗盛(LANXESS)将化工园区运营商科伦塔(Currenta)出售给了澳大利亚投资银行麦格理(Macquarie)的子公司MIRA;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也将启动电梯业务出售流程未来几个月内,大多数在德并购活动的出发点都可能是认识到了合作伙伴对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也正是出于该原因,汽车制造商菲亚特克莱斯勒(Fiat Chrysler)和标致雪铁龙(PSA Peugeot-Citroën)最近进行了合并,两家化工巨头杜邦(DuPont)和陶氏(Dow)同业也进行了合并。 强制出售:属于金融投资者的时刻 放缓的经济增长、中美间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或英国退欧等政治和经济发展问题都可能进一步加剧现有的危机,特别是对于汽车工业、机械工程和媒体领域。特别是处于困境中的中型公司常常成为了金融投资者的关注焦点。这些金融投资者得益于利率水平而腰包鼓鼓。此外,许多私募股权公司在2019年发行了大型基金。因此,有大笔的资金正在寻求投资机会。 3. 收购复杂程度增高 鉴于交易规模、复杂程度或某些特定行业领域等因素,并购交易不仅愈发频繁地受到卡特尔监管部门批判性的审视,涉及到跨境收购时,也愈发频繁地受到投资管制——且不仅针对目标公司的总部,有时还针对该公司活跃的其他地区。国际投资管制很快将不再是个例,交易双方必须对此做好心理准备。 4. 中国买家的回归 一旦中美之间的贸易冲突开始缓解,中国买家将再次关注国内市场。在寻找专有技术和知名名牌的同时,他们除了将注意力放到德国技术公司和汽车公司外,也更加关注时尚界、食品业和制药业的潜在投资对象——因为德国技术完美地契合了中国政府的“中国制造2025”战略,该战略正是要在以上这些领域推动创新发展。从并购的角度来看,2020年将是激动人心的一年。
中方监管部门促成大宗交易

中方监管部门促成大宗交易

亚太地区的并购交易在2 0 2 0财年第三季度达到2369亿美元,共计819宗交易,涨势十分乐观。交易量与去年相比上涨了76.3%。2020年的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共达成24 0 6笔并购交易,总交易额为4 9 2 8亿美元。其中最重要的是大宗交易,而这都主要归功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导向型转型。仅八笔交易就达到了1243亿美元。其中,第三季度的两大交易之一是中国化工与中化集团的交易。一个1466亿美元规模的能源巨头由此诞生。这笔交易的实现也得归功于中国政府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自由化。这些改革措施还旨在改善小型非国有油气生产商和贸易商的市场准入环境,同时还促成了国有石油公司将资产转移到新成立的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于是,2020年最大的一笔交易便诞生了:中国石油以491亿美元将最重要的管道资产出售给国家管网。石油化工公司中石化也宣布将分别以67亿美元、59亿美元和44亿美元的价格将其三个油气管道公司股权出售给国家管网。由此,国家管网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国新控股等六个股东手中获得了348亿美元的注资。 www.mergermarket.com